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1、在活动期间,乙方负责发放甲方提供的宣传材料40份。
2、乙方负责将宣传材料发放到昆明理工大学各家学院学生会,并为其作宣传工作。
3、乙方有权决定赞助物质的使用方法,并有权对甲方在学校的宣传及其他的活动进行监督。
(二)
1、甲方提供“林山”矿泉水30件。
2、甲方提供宣传材料,其内容健康不得违法。
(三)支付方式:甲方需在2005年4月22日前将赞助的物质交付给乙方。
(四)双方精诚合作,互相文护,共同发展。任何一方都不得做出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
(五)本协议违约责任,对方另行协商解决。
(优)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