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环境影响评估
5.1项目地块环境现状
5.1.1水环境现状
象山县大、小水库水质基本保持良好,7个水源保护区基本保持在Ⅰ~Ⅱ类水质范围内,部分水区水源受到污染。大塘港为Ⅲ级标准,南大河水质为Ⅴ类;金石引河水质污染比较严重,主要超标因子为COD、总磷、总氧、非离子氨。
5.1.2大气环境现状
象山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是总悬浮颗粒物,其次是氮氧化物、降尘、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河氮氧化物的年均值和日均值符合大气二级标准。
5.1.3声环境现状
目前象山声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交通、工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其他声源。中心城区的噪声功能达标区域是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二超标较严重的是交通干线两侧。本项目位于城郊,声环境现状较好。
5.2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5.2.1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Ⅱ类标准。
5.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学校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5.3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5.3.1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阶段主要污染工序来自各种机械的工作噪声,打桩和运输等作业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雨污水、打桩泥浆水与场地积水;施工车辆产生的废气,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造成地面扬尘等;开挖基坑、填平场地时产生弃土,在进行主体结构等施工时产生建筑垃圾。
主要污染物及预计量详见表5-1。
表5-1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及预计量表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产生量
噪声 施工机械 施工噪声 70~100dB
固体废弃物 装潢垃圾 建筑废材 2.5t/m3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1kg/人/d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扬尘 TSP 无组织排放
水污染物 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 0.2m3/人/d
5.3.2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间污染源主要来自配电房等各类设备产生的工作噪声;师生、后勤人员日常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厨房间产生含油烟气。
主要污染物及预计量详见表5-2。
表5-2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预计量表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产生量
噪声 配电房 设备噪声 60-75dB
车辆 交通噪声 70-85dB
固体废弃物 学生及教职工 生活垃圾 1820kg/d
大气污染物 食堂 油烟废气 0.6t/a
水污染物 学生及教职工 生活污水 96.8m3/d
5.4环境保护措施
5.4.1大气污染物
食堂产生的少量油烟废气,可将其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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