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新闻应急管理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的罪犯脱逃事件,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对监狱形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也彰显了监狱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新闻应急处理机制的落后。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传递渠道已经更快、更及时,监狱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原有的封闭、保密措施,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信息真实度的追求,所以说,监狱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新闻处理面临新的局面,监狱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对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应急管理。
一、 当前我国监狱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监狱做为国家机器,担负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重任,监狱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通过剥夺罪犯的自由权利,对罪犯进行惩罚。这样必然造成极少数罪犯在日常的改造中,不安心改造,不服从管理,易造成突发事件的发生。
为严酚农狱、劫狱、脱逃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监狱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多年来,监狱在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前提下,各监狱都根据监狱管理机关的要求,结合监狱的实际情况,编制并不断进行完善了相应的《关于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成立了监狱酚农队、武警应急小分队、宣传瓦解组、警戒监管组、监狱稳定组、后勤保障组、机动备战组等应急小组。同时,依照应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应急演练。
诚然,为提高处置狱内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和应变能力,监狱和武警部队每年都要联合举行一至二次“处置狱内突发事件实战演练”,但由于是演练,参战人员的实战心理、实战时的应变能力等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锻练,所以说实战效果并不明显。在真正遇到突发事件时,往往会不知所措,应急指挥不到位。
二、当前我国监狱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中关于新闻报道的规定。
纵观各监狱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很少有涉及关于新闻报道的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涉及人权、国家机密等原因,多年来监狱对外新闻报道实行严格管理。
2003年11月23日,司法部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实际,下发了司发通[2003]135号《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舆论,控制舆情,注重社会效果。”但同时也对新闻报道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要求“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道,要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的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上级新闻宣传部门请示汇报,按照统一部署进行。”在有些省份,则要求基层监狱的对外新闻报道要经过司法厅或监狱管理局的审批。这些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各监狱进行对外新闻报道的限制,当监狱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报道的应急处理,由于很难准确把握密与非密的界限,更是让监狱处于不敢报道、不想报道、不知怎么报道的境地,这也是呼市第二监狱罪犯越狱后,媒体报道对监狱形成负责影响的原因所在。
三、监狱处置突发事件的新闻应急管理对策。
多年来,由于监狱日常的封闭管理,隔断了监狱与社会沟通的渠道,让社会上对监狱的认识停留在牢房黑暗、伙食差、牢头狱霸横行、监狱警察管理粗暴等层面上,而对现代化监狱的文明管理、狱务公开,教育改造罪犯的成果、经验和典型事例,监狱人民警察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英雄模范事迹等,几乎没有了解。监狱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正面宣传报道,为监狱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新应急管理提供丰富的经验,这样当监狱发生突发事件时,不至于处于手足无措的状态。
监狱处置突发事件的新闻应急管理,应遵循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同时,针对监狱的特殊性,制定相关的新闻报道应急管理预案。在新闻应急管理中,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反应迅速。“急”是突发事件的一个基本特征,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反应迅速是其基本的要求,这也就会成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一个基本的要求。当监狱发生突发事件后,应该在成立应急事件指挥中心的同时,立即设立临时新闻中心,明确专门的新闻发言人,负责事件相关新闻的发布,统一事实口径,发布权威消息。同时,监狱应该及时将事件向监狱民警和服刑人员通报案情(当然,向服刑人员通报时应该有所选择地进行通报),稳定监狱民警和服刑人员的情绪,从监狱内部做好监狱当前的安全稳定,防止次生事件的继发。监狱在做好先期工作的同时,应该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案情,请求指示,做好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准备。当有社会媒体要求采访时,应该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事件情况说明会等信息发布会,但发布会的内容必须经应急指挥中心审核并汇报上级相关机关批准。监狱不应封锁消息,害怕新闻发布,避免造成社会媒体乱猜疑,歪曲事实,凭借某些局外人的主观臆断就下结论,从而造成对监狱的负面影响。
2、收集信息。当监狱发生突发事件后,应该及时收集各项信息,具体包括:对内收集狱内服刑人员的犯情、监狱民警的警情;对外收集社会人员的反映、上级机关的指示等,根据各项信息,做好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了解大家对突发事件处理的满意度,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相关的信息,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为指挥中心的正确决策提供有利的保障,也为下次新闻通气会做好充分的准备。收集信息时,应该从多角度、全方位收集,主要包括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平面传媒和立体传媒,对于那些歪曲事实、攻击监狱的报导,应该做好原始证据的保存,待事件处理完后,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从而文护监狱正当的利益。
3、核实信息。当监狱发生突发事件时,收集上来的各种各样的信息,应该安排专人处理,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核实的信息及时提供给应急指挥中心,方便指挥中心做出正确的决策,也为新闻发布会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让新闻媒体能够及时了解事件的进展,从而能够及时做出正面、客观、公正的报道,也让社会对事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避免了谣传而对监狱产生的负面影响。
4、把握原则。由于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所以说在进行新闻发布时,新闻发言人必须把握住保密的原则,该说的说,不该说的绝对不能说,对于涉及监狱管教警察配备情况、押犯总数、押犯分类、犯情等机密的内容,要做到守口如瓶,避免相关内容被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从而造成国家机密的泄露。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监狱新闻发言人应对新闻媒体的技巧。
当监狱发生突发事件后,必然会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监狱新闻发言人,在应对新闻媒体记者的过程中,应该掌握一些相关的基本技巧,做好与媒体的沟通,避免新闻发布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从而树立监狱良好的形象。
1、真诚面对媒体。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新闻发言人应该对采访的记者热情接待,在陈述事件的过程中要真实,要敢于说真话,特别是牵扯到监狱自身的问题时,更不要遮遮掩掩,随意编造来应付记者,清楚的就实事求是地讲清楚,不清楚的也要如实说,待查清后再如实向媒体和公众公布,决不能自以为聪明,采取欺骗、愚弄的手法,隐瞒真相。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公众的理解和认可,不致于使监狱处于被动的局面。
2、掌握语言艺术。新闻发言人在应对记者的采访时,要掌握好语言的艺术,避免因言语不当而引起新闻媒体的曲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过程中,不要使用“无可奉告”、“这不关我的事”等一些冷淡的词语,更不能使用侮辱性的语言,就算自己有道理,也要向记者做好解释工作,达到相互谅解,减少对立矛盾的产生。如果确实涉及到了敏感问题,在回答记者采访时,既不能简单地回避,也不能盲目地应付,要多以监狱的特殊性、涉密等为由,进行合理的解释,以免引起记者反感。应该切实通过沟通,减缓磨擦、对立和冲突,化解矛盾。
3、摆正自己位置。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新闻发言人在应对新闻媒体时,代表的是监狱,是国家,所以说,在面对新闻媒体时,要消除顾虑,增强信心,摆正自己的位置,从容面对记者,做到临危不乱、不卑不亢。但是,在面对新闻媒体的问责、公众的质疑时,要明确表态,敢于承认错误,切忌把自己高高在上,授人以柄。
4、文护监狱形象。前面我们说过,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国家实行对罪犯的刑罚。新闻发言人在应对新闻媒体时,要时刻文护好监狱形象。特别是面对不良记者的蓄意刁难时,决不能不管不问,应该坚持有礼有节地进行反击,严厉打击其嚣张气焰。
监狱的突发事件不可避免,但是当事件发生后,如何将影响降低到最低,是我们需要认真进行研究的。而加强监狱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新闻应急管理,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则是监狱领导者必需掌握的技能。笔者欣喜地在看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2009年 12月29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明年将积极推动加快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2009年6月份,司法部组织全国监狱长培训,其主要内容就包括如何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这一切都反映出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认识到了新闻管理的重要性,这必将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让公众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也必将为我们赢得更多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