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工伤保险基金有的实行“现收现付”制,即经过精算,当年基金基本平衡;也有的国家如日本实行的是“部分积累模式”,即当年张罗的资金除应付当年支出外,还留有部分积累,以降低未来基金支付的风险。这种办法把一段时间内将花费的长期费用在相应的时间内征收上来,并考虑将来利息收入的增加因素确定费率,实际上是阶段性储备积累。该制度以3年内确保保险费稳定(行业费率不变)和6年内资金平衡为基础。具体说,确定保险费率时把基金筹集金额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等于该年度新增长期待遇领取人年金数量的6倍,第二部分为下年度短期待遇所需的费用。该办法的好处是当代人与下代人的负担能够合理分配。同时,根据不同工种确定费率,可能有利于劳动力从工业部门流向技术开发部门。“基金阶段平衡制度”所积累的资金,将支付给未来的年金享受人员。我国的《条例》确定了“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收付原则,对于长期待遇的支付是分歧理的。日本的工伤保险待遇短期实行“现收现付”,长期待遇按当年新增人数所需年金的6倍征集上来。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这将有助于解决目前我国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费用难于平衡的题目。
(优)加强工伤保险的预防和康复功能的发挥.
就整个工伤保险运行系统来讲,工伤保险的赔偿只是工伤保险的一部分。国际工伤保险的发展已走过被动赔偿的消极工伤保险阶段,工伤预防、职业康复和工伤赔偿相结合已是国际工伤保险发展的主流。预防为主被视为一种积极的工伤保险思想,被当今许多国家看作是工伤保险的首要职能,它改变了传统工伤保险中以工伤补偿为主的模式。德国一般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5%~7%用于工伤预防,预防费用逐年增加,1994全年预防经费超过了10亿马克。德国的成功经验表明,预防工作做得越好,工伤事故发生就越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工伤案例减少了三分之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法国的社会保障机构除负责工伤补偿事务外,还建立专门的工伤预防基金和专职的安全监督员,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1.5%建立工伤预防基金,主要用于为企业提供安全方面的咨询,提供安全技术和安全专家,监督实施安全条例和工伤统计分析等工作。在德国,康复优于赔偿也同样被视为改变传统的通过行政划拨来配置社会资源的模式,而利用现代产权理论,对资产进行评估,通过股份制改造来实现现有资源的整合,从而形成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现代职业康复的社会机构;在管理上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我国工伤保险立法应当改变过去着重体现工伤补偿的功能,而应把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制度的积极功能——工伤预防和康复。如何搞好工伤预防工作?防晒霜什么牌子好 防晒霜排行榜
l、设置科学合理的预防机构
为从组织上确保工伤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所以,非常有必要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成立工伤预防专门机构,抽调或聘请熟悉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业务的人员、专家组成。预防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参保企业工伤预防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进行培训,研究制定调整企业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方案并定期组织实施,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等等。
2、制定事故预防的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要制定工伤预防方面的规定和措施,主要内容有:一是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最起码的措施和标准;二是雇主和雇员所必须遵守的职责和义务;三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监督机制和措施等等。
3、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费率浮动机制
工伤保险费率要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事故多的提高费率,事故少的降低费率,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这一经济杠杆,促进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使安全生产搞得好的企业工伤保险费率逐步降低。这样,企业安全生产得到了加强,而且也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同时,企业发生事故后的经济风险又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得到化解,工伤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从而增强了企业工伤保险意识,调动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
4、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预防就是防护。谁对危险熟悉得最清楚,谁防护得就更安全;谁对危险认识得更多,谁就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所以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组织企业领导和从事工伤保险的人员,运用幻灯、图片等形式进行培训,同时,要经常深入企业,对所有雇员进行宣传,使其掌握更多的保护自己的政策和措施,在生产岗位、上下班路上都能保护自己,减少事故伤害。
5、建立企业大型特种设备的资料档案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依靠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面掌握了解所有参保企业的电梯、起重设备、厂内运输车辆等大型危险性设备的名单、布局和使用情况等资料,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建立内部资料档案。对部分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要求企业进行定期检测,或使用工伤预防费用帮助企业进行检测,使危险性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6、加强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工作
职业病预防和治疗工作是工伤预防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对企业有毒有害岗位和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查,掌握其分布情况,并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人员实行跟踪,及时了解其健康情况,建立职业危害作业网点和人员的管理台帐以及健康档案。
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http://www.youer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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