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宪法政治探索
本文作者:卢克贞 工作单位:河南省金融管理干部学院金融系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人宪法。这不仅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而且是中国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中国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我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依法治国载入宪法标志着我国治国理念的根本转变
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人宪法,表明了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调整;标志着我国治国理念的根本转变;也标志着中国几千年的“人治”统治秩序的终结,“法治”统治秩序的确立。我国是一个具有深厚的封建主义“人治”思想和文化传统的国家,几千年来沉积下来的思想观念和固有习惯对我国的政治生活和个人行为产生了很大的消极的影响,致使我国的法制建设举步文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而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从原来的重政策、轻法律、以党代政、党政不分转变到依法治国上来了。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特别是保证这一治国方略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保障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它第一次通过宪法条文向世界宣告:中国将告别传统的治国方式,正式步人法治社会的轨道。由于深受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封建专一制思想的影响,我们的法治理念还是初步的、不成熟的,主要表现是:群众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不太懂法;个别政府官员的权力观念还很深厚,不太信法;部分执法者对法律的信仰还不很坚定,不太认真执法;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尚未真正形成。因此,宪法理念的真正成熟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二、依法治国载入宪法标志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法制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主旋律。依法治国,作为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与社会文明的标志。依法治国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相当发达的社会文化共存亡、共兴衰的社会现象。真正意义与成熟标志的依法治国,即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有着丰富的内涵:
(一)、依法治国的核心是良法之治,宪法至上。
(二)、依法治国的本质是控制公权,保障人权。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如何管理好社会,如何管理好自己。这两个问题的解决缺一不可,而后一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一套制度安排,对政府权力进行合理的约束正是宪法所直接关注的。宪政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规范和制约政府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规范权力的主要方法就是制定宪法和法律,确立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裁判的规则完善权力的监督,完善权力的运作程序,完善公民权利的保护,是依法治国的本质所在。
(三)、依法治国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
(四)、依法治国的保障是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在实行法治的国家,所有的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是依法治国的真谛。舆论监督在法治社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将政府置于阳光之下。司法公正和舆论监督就是保障“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的阳光。当然,要将这些丰富的内涵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并转化为人们内心信念,需要经过艰辛的努力。因为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当发展、民主政治相当完善、社会主义文化相当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完全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我国依法治国思想是在拨乱反正,确立新时期基本国策的过程中产生并成熟起来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人治型法律秩序正在向法治型法律秩序转变。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利益主体的平等竞争逐渐形成法治社会(中国宪政)的经济基础;而我国特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则构成我国法治社会的政治基础;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与法制观念以及我国法治理论建设构成我国法治社会的思想基础,它们将共同构成我国法治社会的宏伟大厦。依法治国理论的提出,不仅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也是对人类法律文化的极大丰富。树立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标志着我们的社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依法治国载入宪法标志着中国宪政新时期的到http://www.youerw.com/来
宪政运动与社会变革紧密联系在一起,近代以来中国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极大地推动了宪政的前进步伐。今天我们把依法治国载人宪法是造就宪政这一宏大工程的最基础部分,它将国家政治生活纳人法制轨道,确认宪法与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认同、尊敬、信赖宪法,赋予其神圣性并将其奉为最高的行为准则,它标志着我国宪政进人了一个新时期。鉴于我国人治观念根深蒂固,缺乏法治传统和习惯,“权力至上”的思想观念十分深厚,权力本位主义甚浓,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必须以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制度的改革;以严格和强化法律监督为目标,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以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目标,深人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重宪法、崇尚宪法的良好风气。只要我们人人都树立了宪法至上的观念,并将这一观念化为具体的实践行动,我们的宪法运动就进人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们的宪法政治也就迈进了一个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