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论文范文课程设计实践报告法律论文英语论文教学论文医学论文农学论文艺术论文行政论文管理论文计算机安全
您现在的位置: 毕业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更新时间:2015-3-30:  来源:毕业论文
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最高人民法院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有一条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规定。这个词语的来源应是西方国家所谓的ADR,也即是可选争端解决方案,最初使用这种方式,是为了诉讼爆炸的问题,以ADR方式为不堪重负的诉讼分流,高效专业的解决部分法律问题。在我国目前法院案件数量日益增多,法官办案压力愈趋增大的情况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情理之中,然而真正落实好这一机制的建设,使其能够在纠纷解决体制中实际发挥不看可替代的作用,笔者认为至少应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该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以提高相关机制的专业化建设为抓手,要进一步发展调解、仲裁等已经存在的纠纷解决机制,使其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重要一环。特别是调解这一形式,历来是中国法治路上重要手段,在新时期下,将调解的程序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对调解人员的选任规定相应法律硬杆条件,做好民间调解与法院工作的对接,承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真正让民间调解为诉讼分忧。司法改革的推进,法官员额制的施行,必将带来法官精英化,能够直接从事案件审理的法官人数将不出所料的减少,此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失为司法改革铺好道路。http://www.youerw.com
其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有利于重塑法院形象。法院是文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独角兽,然而这并不是说社会的公平正义只能由法院独家来主持。有时候做一个监督者,更胜于直接做管理者。常规而小额的案件由民间机构、行政机关妥善处理再由法院监督保障,可以省去诉讼程序中冗长的诉讼期间和复杂的诉讼程序,使案件尽快解决,法院也可以将更多的时间用于解决复杂困难的案件,用更多的时间去调查去说理。不但案件处理更平滑,法院也会更受人民尊重。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正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仅仅是诉讼的附属品,它们本身是有存在价值的。中国千百年来的“厌讼”,在这个时代也没有本质上的改变。很多时候双方当事人不是要在法庭上拼个你死我活,而是仅仅需要一个有专业背景知识的中间人进行调停,来达到双方的共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给了当事人选择的权利,正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和自治愿望的尊重。从这一点来说,该份《意见》的发布,正是中国法院越来越接地气的标志。
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载如图片无法显示或论文不完整,请联系qq752018766
设为首页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youerw.com 优文论文网 严禁转载
如果本毕业论文网损害了您的利益或者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一定会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