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国内不少上市公司为了取得一次性收益或是为了影响年报而进行资产剥离造成的。这些年末的资产剥离多是将不良资产出售给其关联公司,具有明显的利润操纵动机。
我国上市公司年末剥离资产盛行的具体原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业绩本来就较好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公布的业绩水平。第二类是一批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再次筹资的要求,主要是具备配股资格要求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一定的水平。第三类是为了不被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ST)或暂停、终止上市。
(2)支付方式多样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剥离的支付方式丰富多样,除了普通的现金支付方式之外,还有债权支付方式和承担债务方式。
债权支付方式一般发生在上市公司资产或股权出售的目标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债权人的情况之下。目标公司用债权购买上市公司剥离的资产,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用剥离出去的资产抵消了债务。
承担债务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就是资产配负债的剥离,具体方式是将一部分资产或整个子公司连同企业的负债一并剥离,差额部分买卖双方以付款的形式解决。这种方式的特例是资产配等额负债的剥离,对购买方来说是零支付。承担债务的剥离方法能够迅速地减轻企业总资产规模与负债,降低资产负债率。
(3)关联交易在资产剥离中占有较大比重
由于资产剥离的关键是寻找合适的购买方或确定合适的价格,而涉及金额较大的资产买卖难度是较大的,相比较而言,与关联公司的交易易于进行,在价格和支付方式等条件上,也能得到关联公司的照顾。于是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剥离中关联交易的情况大量存在。
在国外,关联交易是在跨国公司制、母子公司制等得到广泛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的情况下出现的,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制约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关联交易的目的常常是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而我国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除了与西方企业一样希望能够节约成本、合理避税和调整资产结构以外,还存在为了通过关联交易使企业取得上市、配股和增发新股资格或为了避免3年连续亏损的而下被摘牌的情况。我国的资产剥离大多数情况下实质上是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一种救济行为,而大部分的关联交易都旨在借此恶意操纵利润,不能真正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在我国,资产剥离交易的金额越大,被剥离的资产是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发生关联交易的可能性更大,并且从现金流情况看,属于关联交易的资产剥离较非关联交易现金流入相对较少,对企业来讲相对不利。[ 李占猛.资产剥离的原因与绩效—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D].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4(4):54.]
图形图像模板匹配的实现算法关联交易在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剥离的交易中占了很大的比重。据相关统计显示:1998年上市公司资产剥离的受让方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剥离数量为83起,占该年上市公司资产剥离总数的63.4%;1999年中属于关联交易的资产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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