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心理与晚清乡村民变
【摘要】:清末十年,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乡村民变更是此起彼伏。民变的诱发固然由多种因素造成,然则民众心理在各类因素中发挥了何种作用呢?本文即从民众的恐惧死亡的心理、文化归属感的破灭、紧张氛围下的从众心理等方面着眼,来论述民众心理对诱发民变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民众心理 晚清十年 乡村民变 作用 乡村民变是指以农民为主体的普通下层群众主要在生存危机下突发的群众性的反抗事件[1]。清末十年,此起彼伏,形式多变的乡村民变,成为了当时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不仅加剧了社会的动荡,而且对整个封建社会的统治秩本文源自优文论文网序也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而,剖析该时期乡村的民变情况,毋庸置疑地也就成为透视清末社会恶性运行的良好视角。 近年来,学界对清末民变方面的问题关注较多,并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其中,关于民变的诱因问题的研究方面,除清末新政因加派捐税引发民变这一点已达成共识外,诱发民变的其他许多因素在学界尚存在较大的分歧与争论。如李时岳先生认为,清末十年农民反抗斗争不断高涨,是由于农村经济崩溃的结果,具体表现在:一是地主阶级和清政府的无耻诈取;二是帝国主义以及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疯狂掠夺;三是农民的赤贫化引起农业生产的衰退[2]。乔志强、李新、刘平等学者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其中,刘平、高小燕等甚至将近代西方列强的侵略和清王朝的残酷压迫,看作是造成民变的根本因素。同时,章开沅等学者认为灾荒也是促成民变的一个重要因素,虽个中有简婷等更是将其看作引发民变的必然因素,观点稍显偏激,但灾荒说却也得到如上述提及的李时岳、李新等许多知名学者的认同。此外,还有些学者另辟蹊径,就民变的发生原因,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杨齐福、周积明、谢丹等学者都注意到了社会心理因素对民变的诱发因素,提出民变的内在原因源于民众的生存抗争意识,笔者也基本持此说。[3] 清末十年间层出不穷的乡村民变固然由多种因素造成,如乡村经济的崩溃,实行新政,也与天灾有关;但就当时的实际情况看,各类民变的发生与发展,主要与民众心理有关。虽然认同此说,但笔者在此还是要提出一些不成熟的个人看法,笔者认为乡村民变是民众的生存本能与生存危机矛盾交织引发的恐惧心理所促发的攻击反应,来宣泄对官府的仇恨,释放内心的压抑,以求解决生存的威胁,寻求心灵的安全感。以下笔者就从民众的恐惧死亡的心理、文化归属感的破灭、从众心理等处着眼,论述民众心理对诱发民变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清末十年,乡村民众的生存出现严重的危机,不仅物质生活陷入了严重地穷苦困顿状况之中,就连平日贫乏但宁静的精神生活也起了波澜,出现了高度紧张。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持续的紧张和焦虑情绪必然会导致心理和行为上的特定反应发生,最基本的就是攻击反应的发生。在当时的那种境况下,民众表现的举动失当、行为无常,也不足为怪了,而民变恰成了民众心理失衡的最好注脚。诱发民变的内在原因源于民众生存抗争的意识,而促成这一生存抗争意识形成并一定程度发展的原因因此也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恐惧死亡的心理是造成乡村民变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在中国人传统的生存习惯中就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民谚,足见人们对生存的渴望之强烈。但在晚清十年间,平静的生存状态已不复存在,而足以置乡村民众于死地的因素也着实增加了太多,无形中更加深了乡村民众内心的惶恐与躁动不安。
首先,晚清频发的虫灾、水灾及旱灾以及瘟疫蔓延可以致死。晚清十年,灾害连绵不绝,且灾情普遍较为严重,如宣统二年(1910年)安乡灾民“无男无女,扶老携幼,道路颠连,或咀菜和根,或糊糠作饼:此餐木叶,彼食泥丸,悲惨之情 ,笔不能绘”。 澧州灾情最重,饥民“扶老携幼,男号女啼遍野沿门,鸠形鹄面,食树皮草根观音土及糟糖而毙者所在皆是。大都身无完肤,为一息尚存者割以充饥。尤惨者则生人相食。如黄杉林、福兴窑等处,或杀同伴,或杀己孩,或易子相食,前此禀官惩办者已屡见不一见。后则不胜禀报,亦无从详悉矣······凡此惨状,闻者靡弗酸鼻”[4]。而在每一次的较为重大的自然灾害之后,不论是旱灾的“赤地千里”还是水灾的“悉则成泽”,随之而来的都是生产的破坏与凋敝;大量本来就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民众,或冻饿而亡,或遭灭顶之灾,如此情境,幸存下来的民众更加深了对饥荒与死亡的恐惧,“自以命在须臾,何国法之足言,且饿死与犯法同死耳,因求死而犯法,恐未必尽死。故守法之民亦借此为疗饥之无二法门。”[5]换而言之,每个尚存一息的饥民的内心都充斥着强烈的生存意识,并且这一意识随时有被激发的可能,从而演化成为民变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风餐露宿、衣食无着的饥民,无异于堆积在反动统治殿堂脚下的无数火药桶。只要一点火星,就可以发生毁灭性的爆炸。
其次,在摊派辛丑条约赔款和清政府推行的新政中,官吏催逼可以致死。晚清十年间,清政府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凡民间所用像柴米、纸张、杂粮、蔬菜等几乎无物不捐,而许多征收者又往往恣意妄为,手段苛刻。如河南长葛以筹办巡警为名,每亩加捐三百文,逼索甚严,引起民众鸣锣聚众。其聚众传单云:“各村各堡父老兄弟同看:江官到任,即科派差钱,一年共派七次,吾民之力实不及,刻下江官又派加地丁钱,吾民性命不保。屡次呈恳免缴,屡遭重责。官比差,差比民,吾民身家为贪官所食。刻为筹抵制之计,务望速至五里屯会议,不来者群起攻之。”[6]一般在不触动民众的生存的心理底线,不对他们的生存构成直接严峻的威胁的情形下,民众们是宁肯选择逆来顺受,也不愿走上政府与社会的对立面;但反之,如原有的重赋已使民众“力实不及”,新加地丁钱,更使乡民深感“性命不保”,出于死亡的恐惧和本能的生存抗争意识,因而起来反抗势属必然。可以说,晚清部分官吏的催逼捐税的严苛残酷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民众的死亡恐惧心理,而恐惧在内心积聚并达到相当的高度时,就会瞬间爆发出来。当时的许多民变都是在官绅严索苛逼、横行无忌的情形下发生的。
再者,地痞无赖土匪猖獗亦可以致死。这里需声明一点,本文并不将挟嫌报复、哄抢富户、杀人抢劫、拐卖人口等行为视为民变。晚清十年,盗匪横行,“以中国各行省而论,流氓地痞之纵横滋扰者,省会之地甚于州县,州县之地甚于村镇,盖人烟愈稠密,则匪类愈繁滋。······整日成群结队,劫物伤人,到处充斥。”[7]甚至连京师也成盗薮,“其行劫也,地不必荒僻,时不必昏夜,往往纠党数十年,破扉直入,银钱衣物收掠无遗;且皆携有火器,事主偶或拦阻,势必伤生。故一遇绿林豪客惠然肯来,相率销声匿迹,任其囊橐充盈,扬长而去。事后又惧其挟仇报复,不敢报官请缉。即报官矣,地方有司循例屡勘,捕役辑贼追赃,而经年累月,迄未弋获,以故盗匪之胆愈大,而民间之害愈深。”[8]遍地烽烟,清政府虽也效仿西方设立了许多捕房、警察,却并无实效。试想,其时危机四伏,时人无论是居家还是外出,提心吊胆,并需时时保持着警惕,神经绷持不敢稍有缓解和放松,“桑梓陡变荆棘,吾侪小民其将何以堪此哉”?[9]如此日积月累,其民众的具体情形不外有三:或无视生死,淡然处之,或抑郁成疾,精神分裂,又或释放压力,揭竿而起。显然,第三类人占据了主流,这也是之后年代发生的事实,而第二类人肯定有但绝不会多,而且这类人往往是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悲观于现实,抑郁而致癫狂,其中的第一类人则大多隐士之流,隔绝于社会之外,不谈也罢。中国民众普遍而又特殊的心理性在这里表现无遗,也即人们通常只会在死亡的恐惧长时期汇聚于内心并迟迟无法释放以致日积月累,达到了心理无法承受的地步,才表现出剧烈的攻击性行为。盗匪猖獗,民心不安,岂有不发生民变之理。
死亡的恐惧是人类生存本能的一种心理反映形式。晚清十年间由于频发的以上种种致死因素的影响,广大民众似乎成了汪洋中随时都会遭灭顶之灾的一叶扁舟,陷入不能自拔的紧张与恐惧之中。民众的神经处于持续的绷紧状态,久不得释压,于是在某些特定的事件的导引下,很容易爆发出来,迫使乡村民众铤而走险,走上民变的道路。
其二,文化归属感的破灭是产生乡村民变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来说,归属感属文化心理的概念。它是指一个个体或集体对一件事物或现象的认同程度,并对这件事物或现象发生关联的密切程度[10]。晚清最后的十年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非常剧烈的一个时期,与中国传统文化迥异的新事物、新思想、新制度不断引进。清政府的新政对原有的社会秩序造成很大的冲击,地方自治使乡村许多不负道义责任的土豪劣绅借口文新之名取得法律上控制乡村的权力,而使耿直的士绅感到失落;废除科举则使大批旧制度下的乡村知识分子感到自己被统治者遗弃,致使文持乡村秩序的传统情感日渐崩溃;办新学则更多的是与毁寺庙相联系,而且教学的内容跟农民的需要关系不大,况且许多内容又与民众痛恨的西方殖民者的文化有联系,加上新政相伴随的是乡村日益贫困化,因此民众的幻灭感更强了。有人形容当时的情形是:“杂税日增,民心不安;科举全废,士心不安;新学多偏,众心不安;洋货争衡,商心不安。”[11]普通民众从往日平静的生活中忽然掉进纷乱无常的涡旋中,从而内心充满愤懑,紧张,烦躁,压抑等各种情绪,这就是乡村民变中反洋教,毁学堂的心理因素。民众因生存的焦虑而生出对政府及官员的仇恨,遂将满腔怒火发泄到他们身上,或迁怒于学堂、自治公所、巡警局等新政事业上。时人在分析乡村民变毁学等现象时指出:一半是由于“愚”,一半是因为“穷”。[12]由愚而致变由穷而致反正是乡村民众文化归属感破灭的表现。显而易见,乡村民变及其过程中出现的的种种破坏风气,是民众试图发泄自己内心的紧张愤懑的情绪,以排解和舒缓归属感破灭带来的恐惧心理并期望借此解除生存威胁的方式之一。
其三,紧张氛围中的从众心理也是诱发乡村民变的一个重要因素。清末十年间,今日有此捐,明日又有彼税,今日毁庙建学堂,明日核查户口数。这种繁复复杂的时局必然导致人心浮动。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中,人们捕风捉影,流言四起,骚动无常。这一时期的许多谣言非常的荒诞,但言者不知其妄,听者亦信以为真,一传十,十传百,人云亦云,一呼百应。例如,光绪二十八年的优月,辰州发生瘟疫,死者无算,而当时恰有英国牧师二人在阮陵传教,“地方风气未开,洋人来,众已恶之,至是遂疑其施毒水中成疫”,于是谣言四起,“纷纷扰扰,举城鼎沸”,人心恐慌,附近的许多乡村更是对路人搜身检查,凡发现携带药品的即认为是毒药,“不问理由,登时击毙,冤死者数人”,他们还冲入教堂将两名传教士殴毙,砸毁教堂。[13]另外再如1905年8月,江苏如皋石庄镇因布匹改为统捐,金沙乡农民疑为新学之故,两月之间迭起毁学风潮。[14]从社会心理学的观点看,这些都是典型的从众心理和行为,即个体在群体中不知不觉地受到群体压力(或是个人臆想的压力),而在知觉、判断和信仰上表现出盲目追随 群体中多数人的心理和行为。[15]乡村的信息传播途径多为口耳相传,在人际关系单纯的背景之下,这种信息的传播很容易达成共识,故而在乡村,某些谣传很容易就成为了引发民变的导火索。从众的盲动心理引发的最坏的结果是把普通民众推上民变的道路,再加上由于生活来源的不稳定,略有天灾人祸,或某种特种的诱惑,就很容易脱离社会常轨。因此,从众心理在当时极端紧张的社会氛围下,自然而然地成为引发乡村民变的重要诱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乡村民变是民众的生存本能与生存危机矛盾交织引发的恐惧心理所促发的攻击反应,来宣泄对官府的仇恨,释放内心的压抑,以求解决生存的威胁,寻求心灵的安全感。晚清十年期间,封建仁政所标榜的恤民,爱民的施惠性内容已荡然无存,统治风雨飘摇,社会矛盾尖锐化。清政府所实施的许多政策即使符合历史的进步,但依然无法得到广大民众尤其是乡村民众的认同。乡村民众所面对的除了各种残酷的自然灾害外,更有各级官吏无穷尽的压榨,地痞流氓土匪的残忍凌辱,民众所感受到的只有恐惧与死亡。于是不少乡村民众抱着“与其不得食而死,犹不如作乱而趋于死地”的决心,走上了反抗的道路,也即爆发此起彼伏、形式多变的民变。而文化归属感的破灭和从众的盲动心理对民变的发生与发展也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注释】:
[1]邵晓芙:《清末吏治与乡村民变—以浙江为例》,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04期
[2]李时岳.《清末农村经济的崩溃与农民运动》[J].史学月刊,1958,(6)
[3]樊翠花、池子华:《辛亥革命前十年民变问题研究综述》.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三期.关于乡村民变问题的史学动态,笔者多依据此文,其中所引各学者的观点与看法,鉴于均非原文摘录,故原出处这里就不一一赘举。
[4]《湖南咨议局第一届报告书(卷四)》[M],宣统二年之长沙印本,第55-56页,转引自杨鹏程:《清季湖南灾荒与民变》,株洲工学院学报,2004年,第04期 毕业论文http://www.Lwfree.cn/
[5]《澧州灾荒实状》[N],长沙日报,1909-10-1(1),转引自杨鹏程:《清季湖南灾荒与民变》,株洲工学院学报,2004年,第04期
[6]《东方杂志》1910年第18期,转引自殷俊玲:《清末新政与民变浅议》,光明日报2002年12月31日
[7][清]《论办理京师盗案》[N],申报,光绪廿七年四月十四日1.转引自马自毅:《前所未有的民变高峰—辛亥前十年民变状况分析》,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5月
[8][清]《论南京流氓之多亟宜设法整顿》[N],申报,光绪三十年优月十二日1.转引自马自毅:《前所未有的民变高峰—辛亥前十年民变状况分析》,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5月
[9][清]《抚枭说》[N].申报,光绪三十年二月初七日,转引自马自毅:《前所未有的民变高峰—辛亥前十年民变状况分析》,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5月
[10] 李雪铭 刘巍巍:《城市居住小区环境归属感评价——以大连市为例》辽宁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11]故宫博物馆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240页
[12]《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卷,第三期,转引自章征科.《辛亥革命时期乡村民变的特点及成因探析》
[13]钟玉如:《辰州教案纪实》,《怀化学院学报》,1993年04期
[14]存萃学社编:《辛亥革命资料汇辑》,第一册,香港大东图书公司印行,1980年,第165页
[15]刘青《生活中的心理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