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债权人而言,应当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ERP沙盘模拟实训的意义2.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中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的,企业采用修改其他债务重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区分是否涉及或有应付(或应收)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其中的或有应付(或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是否出现而发生的应付(或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本文来自优.文~论^文·网原文请找腾讯3249.114
(1)不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务重组
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如债权人已对该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债务重组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和重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根据谨慎性原则,或有应收金额属于或有资产,或有资产不予确认。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3.以组合方式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组合偿债的,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差额与将来应收金额进行比较,据以计算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债务人应分清债务重组利得与资产转让损益的界限,并于债务重组当期予以确认。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转让损益是指抵债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处理,如:存货应视同销售处理,固定资产应先进行清理,无形资产应视同处置处理。
1.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对债务人而言,将债务转为资本时,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或者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或者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本溢价(或者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重组债务账面价值超过股份公允价值总额(或者股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对于上市公司,其发行的股票有市价,因此,通常应以市价作为股份或者股权的公允价值;对于其他企业,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或者股权可能没有市价,因此,应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估值技术合理的确定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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