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告“公地悲剧”现象产生的原因
时至今日,广告过度传播和不真实之现象愈发严重,大量虚假、恶俗等问题广告充斥在人们的生活中,把原本应该健康、活跃的广告环境,演绎成了“公地悲剧”。导致广告“公地悲剧”现象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广告运行体制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费者文权意识模糊,经济利益对广告经营者的驱使等。本文来自优^文~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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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机制不健全 外部监督缺位
中国广告业在发展的几十年历程中,大家总是习惯集中注意力在发展速度上,但是对于管理和制度方面,却没有形成比较完善、成熟的体系。不管是广告行业内部运行机制的不健全,还是外部监督的缺位,广告“公地悲剧”现象的形成都与其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广告在运作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许多病态症状,例如一些广告制播机构的唯广告主意志行事,不顾法规原则;又如广告发布机构将时段、版面等传播媒介资源大揽大包,并任由承包代理公司随心所欲地经营;更有一些广告传播公司内部多头管理、各自为营。这些病症,都是因广告行业运行体制的规范缺失而造成的。我国的广告法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实施,应该说对规范广告行为,打击不法广告活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广告法也有许多先天不足之处,虽有一些补充的法律和规范不断出台,但常常也是顾此失彼。而最根本的问题是,有法无罚或处罚不明。违法成本过低,正是广告公地悲剧现象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名人广告、网络广告、知识产权广告、违法违规广告的处罚力度、广告社会责任的界定等诸多问题,在现行《广告法》中都无据可查、无法可依,这就导致了广告传播中走钢丝、打擦边球现象大行其道。虽然各种补充的规章、条例、制度等一直在出台,但由于各自为政的执法现状,使得良好的法律环境难以形成。
在外部监管上,一方面,行政监管机构没有及时介入,审查监管机制不健全甚至形同虚设,客观上造成了广告监管上的“盲点”;另一方面,又由于舆论监督保护机制不够完善,非主流舆论的关注与引导没有得到重视,舆论监督环境形不成,造成主观上的监督缺位。不管是行业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还是外部监管上没有形成良好的约束环境,都一样导致着广告“公地悲剧”愈演愈烈。
(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至1979年,我国只有数十个广告业公司,近千名广告从业者,广告行业发展到现在,已经形成了拥有超过12万个广告经营单位,超过140多万专业人员力量的巨大规模。广告业的快速成长急需众多的人才,导致进入广告业的标准变低,导致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又加上一些从业人员自身素质问题,最终造成广告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很多“广告人”因从事本行业前没受过正规的培训,进入本行业后后,又没有通过规范、长久、相关职业的学习,导致职业心态盲目浮躁;还有一些广告人不遵守行业规范,缺乏基本的商业操守,广告的制作上不是在新意、质量、内容上琢磨,而是企图通过压低价格、拉拢关系来寻求客户群,急功近利、恶性竞争。而广告从业者行业行为中最为严重的弊端要数社会责任感的丢失,在利益的驱使下,放弃了广告人应有的文化立场,传播虚假广告信息。近年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掺假,扰乱消费者视听,也损害了广告界的整体形象,降低了广告在消费者中的公信度。正是由于很多尚未做好准备的从业者,匆忙进入广告行业,致使广告业混乱不堪,从业人员素质高低不一。
广告业早在1990年就被定性为“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可以说,这样的定位是准确的。但事实是广告行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能够满足上述定位的人才却远远不够,更不要说能认清这个定位的人才了,那更是少之又少。再加上广告经营单位偏重实用性的人才,片面强调人员的职场经验和社会关系,而对员工的素质、修养并不重视,客观上也滋生了急功近利的不良职业心态。在许多人看来,广告行业的社会声誉并不高,这虽是不公平的社会言论,却对广告人有意识地塑造行业自豪感,构成了某种心理上的伤害,导致产生非良性的社会互动行为。最终,不管是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为广告“公地悲剧”现象的发生提供了生存土壤,导致今天“悲剧”的不断重复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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