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由于目前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尚不成熟,且在计量方法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推广应用社会责任会计不可能一步到位,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先试点后推广,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如法国政府在1977年出台法律,要求员工超过750人的公司必须按年编报和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1982年再将披露范围推广到员工超过300人的公司。我国在推行社会责任会计时,也可借鉴已经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国家的经验,分步骤、分阶段、有计划地进行。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施效果要受到多方因素 的影响,如计量手段和计量方法、信息披露成本、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社会公众对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等,建议先在某一个地区或某一行业的某些企业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加以推广。如首先选择一些具有推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经济条件的地区,如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再考虑到每个企业的环境和条件不同,政府可 先要求会计管理工作较健全的企业,如上市公司等大规模企业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然后逐步向中小企业推广。也可以选择一些重点国有企业,或造成环境污染较严 重的企业,如矿业、化工、石油企业。针对这些试点单位,制定一些临时性法规,进行强制监督,并对其在实验期间遭受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通过实际推行的效 果,不断修改完善相应规范。在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方面,可以先披露容易计量的项目,然后随着计量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社会责任会计实践的不断完善逐渐增加披露内容。披露方式也先通过文字叙述方法传统财务报表附注中列示,慢慢向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表过渡。通过这种逐步推进的方式,逐渐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会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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