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计重收费存在的利与弊
湖北省原有的收费系统主要采取客车(车型)和货车(计重核载吨位)分类的方法收取通行费。2006年4月1日全省实行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借此动态磅称重系统根据货车载货吨位及收费标准确定通行费用的收费方式。
1、 通行费计算方式
在开通计重收费政策前,货车均按车型收费,对于轻车少收,大车优惠的政策而言,对许多大货车来说是不公平的。 一般司机对目前的计算机与收费系统的不了解,更增添司乘对收费政策存在疑问。
2、 计量的不准确性毕业论文http://www.youerw.com/
由于计重设备经常出现称多或称少的现象。例如,一辆限17吨的空车,每次下道时都是10元,但偶尔会出现5元差别。车辆在14.6吨时是10元,在14.8吨就是15元,司乘经常因0.2吨与收费员发生争执。因此,让司机对计重设备的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
3、 司乘人员逃费方法
实施计重收费有效制止了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这是我国高速公路收费模式的重大改变。同时,它也存在一些弊端,司乘人员常借助在称重设备下搞些小动作,逃交通行费:
(1) 在称台上冲榜,前轮驶入车道,后急刹车把后轮驶入车道、走S型通过、往称台边边走、反复碾压车轴造成系统无法判断车辆通过。
(2) 改装车辆。如一辆限24吨货车,司机在后面单轴双轮前加个假轴,造成车辆限载28吨,可以多拖一些货物。
(3) 自开通绿通政策后,发现部分司机有抬磅的行为。指车辆通过车道,在称台下,由司乘人员把前轮抬到车道里,致使超限车辆重量降低,可以优惠。
(4) 换车牌或改车牌。例如,鄂F2H028实为22座,司机把车牌改为鄂E2H028,没有灰名单提示,该车行车证又是17座,致使很多收费员都按二型车收,这样通行费流失一百多元。
实施计重收费,有效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的出现,随着逃费方式的更新,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才能保证计重设备的政策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