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监管
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浙江省工商局推出的该标志是指各类网络经营主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网站所有者身份确认申请,工商部门根据自身掌握的在册经济户口信息,核查确认网站发布的所有者信息后,在该网站的首页底部加贴不易仿冒、具有显著特征的工商红盾标识,并通过点击该标识,将网站所有者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向社会公示原文请找腾讯324.9114。这种标识创造性地以企业数字证书为基础对企业进行网络身份识别,由工商部门统一为申请企业悬挂,杜绝了申请人随意修改、增减企业注册信息的可能,具有唯一性、不易仿冒性和不可否认性,能够极大地提高合法网站的信用程度,有助于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虚构或夸大主体的违法行为,促使企业不敢轻易作各种虚假宣传。
3.1.3对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的监管
(1)对电子商务主体网络商标的监管
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已经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与此同时,网络商标侵权现象也急剧增加。以百度网为例,在2008年5月百度网卷入了一场商标事件。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发现百度网的竞价排名栏目网页中,出现大量假冒大众搬场公司的网站链接。这些网站全部使用大众注册商标,并以与大众搬场公司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招揽物流业务。因此百度被告侵权。这些网站全部使用大众注册商标,并以与大众搬场公司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招揽物流业务。对于网络商标侵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关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的原则。法院审理认为,作为搜索引擎提供者,百度网不应被认定为直接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其行为也不构成直接的虚假宣传行为。但是,被告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帮助了第三方网站实施商标侵权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与直接侵权的第三方网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对传统商标侵权行为的管辖权是基本清楚的,但对网络商标侵权的管辖权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网络商标侵权只是传统商标侵权在网络上的延伸,因此,网络商标侵权仍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机关和法院管辖。可以看出,网络商标侵权和传统商标侵权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但是由于网络的特性导致侵权主体和管辖等问题比传统商标侵权难以确定。这些问题有些可以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解决,有些在现阶段只能通过法理解决。所以需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电子商务主体宣传方式的监管
电子商务主体宣传方式主要是网络广告,但是也有其他方式。比如说依附于其他网站的超链接,向网站注册用户发邮件等。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近年来以“广告进网”为突破口,大力加强网络广告监管。在网络执法、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为推动网络市场监管模式升级积累了经验。深圳市对本市互联网站总体数量、行业分布、经营状况、行业协会等有关情况及网络市场现状的研究,并总结了网络市场与传统市场在市场准入、日常巡查、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差异,制定了《网络违法广告取证流程》等工作规范,建立了从违法网站发现到取证、认定、处罚、删除、关闭等完整的处理网络违法行为的工作流程。成功查处了一批利用门户网站、专业网站发布违法医疗、药品、证券信息等广告的案件。此外深圳市工商局与深圳大学合作,围绕“网络广告与电子商务监管”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研究、梳理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工商部门网络广告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托深圳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工商、通信、公安等部门间的违法网络广告证据交换、信息共享、违法网站移送等环节的协作机制,目前已向通信管理和公安网监部门移送并关闭违法网站68个。
但是在监管工作中还是普遍存在的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网站关闭难的“四难”问题。
(3)对电子商务主体的销售的监管优.文;论,文·网
销售监管主要是指规范网店所销售的商品,以防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淘宝网为例,2009年3月24日淘宝网宣布从即日起协同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滨江区分局,试点建立保健食品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规范,并出台一系列相应规定。其中包括淘宝网上所有被允许发布的保健食品信息,必须取得国家批准文号,否则将进行食品下架处理。对于违规的网店,淘宝网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限权直至永久封店。此次措施主要针对的是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的“重灾区”——保健食品。淘宝网建立了特殊商品准入制度,对网上销售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等商品实行前置审批,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2010年以来淘宝网交易量急速增长,监管难度也不断加大。仅保健食品信毕业论文
http://www.youerw.com/ 息就达200万条以上。同时,一些不法经营者不断变换违法经营手段,如把保健食品信息发布到其他商品信息类目上,以此逃避监管。因此, 工商执法人员在监管网上交易活动时,人力十分吃紧。
(4)对消费文权监管
全国各地对电子商务客体及消费文权等方面监管还几乎处于空白或者刚起步或者力不从心状态。对电子商务经营客体及其他方面的原文请找腾讯32491,14监管主要包括对特许商品与服务准入监管、网上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合同监管等,这些监管将需要更高的手段、更多的理论知识及更有力的监管队伍。目前,全国各地在这些方面的监管成绩还很少,且都感到力不从心。
3.1.4 对电子商务案件查办
对有关电子商务案件的查办指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实施整改或取缔。泉州市工商局为了能行之有效的监管执法机制。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研发了先进的“互联网商务监督管理系统”,突破了网络监管的科技“瓶颈”。该套系统具有:搜索、比对、锁定监控功能,有效破解了当前网络商务违法发现难、取证难的难题。该系统拥有辖区网站数据库、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数据库,执法人员在网上巡查到一个网站或“网店”,可以通过信息库查询比对,确定其是否真实合法。一旦发现可疑迹象,立即将该网站或“网店”导入模块,建库登记,锁定监控。对于网络交易行为中常见的广告违法、商标违法等行为,该系统设定了违法行为关键字、词及其组合等检索功能,进行不间断地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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