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以看出,农民工在劳动时所受到的保护不是很理想,其中的原因有:一是用人单位为谋私利,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部分农民工的劳动教育以及工作条件仍然存在不足,这会对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存在风险。
2.3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现状与调查分析
患病是每个人在生命中不可避免的事情,生病也是劳动者所面临的风险之一。由于长期离家在外,很多农民工的饮食、居住条件都很差,时间久了会造成农民工身体素质下降,疾病缠身。此外,农民工生活条件恶劣、工作辛苦劳累,毕业论文http://www.youerw.com/ 这也是农民工得病的重要原因。
自2005年3月1日起,深圳在布吉、龙岗、龙华、沙井四个街道办事处中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实施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其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逐步推进,合作医疗基金现收现付、当年收支平衡。 1 ”劳务工合作医疗每人每月缴费标准为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纳8元,劳务工人缴纳4元。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记账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住院医院级别支付不同的比例,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的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0%、7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支付。
2011年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就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可以异地转移,一旦达到规定年限,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原文请找腾讯3249'114优,文~论'文.网
根据调查显示,203位农民工中,只有5位农民工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单位负担,24.1%的农民工生病时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负担的形式以“小病定额补助,大病按比例报销”最多,而72.4%的农民工生病由全部个人或家庭承担(见图2-8),这就意味着大部分农民工如果一旦遭遇疾病,有可能会家庭带来更多的经济压力,导致生活更加艰苦。
图2-9显示了农民工对医疗费用的基本态度。超过80%的农民工认为费用“太贵”或者“比较贵”。很明显高昂的医疗费用让农民工望而却步,这将会让农民工的小病因没有及时治疗而拖成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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