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途径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文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荆州“壮腰工程”的实施,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立足职能, 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
一、服务经济发展,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职能优势不可替代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根本目的是文护社会秩序, 促进社会和谐,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这一点上,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正好与之契合, 它所承担的普法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 服务定位、服务对象、服务领域各有不同, 有能力将触角伸及基层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随着经济方式转变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管理、服务、预防、资源优势及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彰显和提升。
一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需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走向前沿。当今社会已进入各阶层利益博弈时代, 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从这个意义上讲, 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 就是要增强对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容纳度, 在全社会建立起矛盾调处和利益协调长效机制。司法行政管理指导的人民调解工作, 适应了调处化解多样性、复杂性、源头性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的需要, 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遍布城乡基层和各行各业的人民调解组织, 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先遣部队”,通过及时发现调处矛盾纠纷, 促使各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自愿接受并履行调解协议, 既能有效消除矛盾纠纷, 又能兼顾各方利益, 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坚持 “调解优先” 原则,更多采用调解方法,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给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减少阻力,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型更好的实现。
二是建立诉求表达机制, 需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深度参与。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社会成员的文权意识普遍增强, 表达诉求、保障权益的呼声和需求越来越强烈。回应这种呼声和需求, 必然要求从社会管理层面着力构建科学合理、适用于社会各阶层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为这一机制建设提供了通途、搭建了桥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 能够帮助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能够培养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进而促进基层民主化进程, 实现理顺群众情绪、和谐干群关系的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管理与决策, 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 能够帮助政府尽量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真正做到从政策源头上文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加快依法治国进程,需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倾力推进。依法治国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包含的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业务, 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 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水平, 都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特别是通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能够让基层干部进一步强化 “法律高于政府” 理念, 学会用法治的观念规范经济行为, 用法治的方法处理社会问题, 实现社会管理由“人治” 向法治化转变。促使政府依法行政, 引导群众依法办事, 消除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不健康的消极因素,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四是文护社会公共安全, 需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密切配合。加强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是确保社会管理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社会矛盾频发和社会积怨增多, 必将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多数职能, 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积怨具有特殊功能, 是着眼于利益关系调整的治本措施。比如, 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是社会管理的特殊群体, 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创新对他们的管理服务方式, 能够让他们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具有预防、化解功能, 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 通过整合 “12348” 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资源, 可以为基层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提供平台, 增强政府对社会舆情的研判、预测能力,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
二、理清思路,转变观念,解决好认识误区的问题
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过程中应重点思考的现实问题。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不是为发展而发展,为稳定而稳定,而是内在统一的有中国特色的建设实践。发展是动力,只有发展才能充分解决经济和社会领域内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社会才更加稳定;稳定是前提,只有稳定才能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发展才更有保障,发展与稳定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二者关系处理得当,就能总揽全局,保证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切实转变
观念,解放思想,坚决摒弃就稳定谈稳定的错误作法,督促我们在谋划本职工作的同时,将思想和一切资源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和施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主要经贸洽淡活动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依法解决宏观经济运转中的矛盾和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为荆州实施“壮腰工程”、服务荆州振兴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作贡献。
三、立足本职,为服务荆州经济发展寻找途径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适应新形势。 思想观念上适应新形势,是司法行政工作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司法行政工作虽不处在经济社会发展最前沿,但每一项工作都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经济建设具有独特的优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只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软指标当作硬任务来做,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就能得到充分体现。要积极寻找思路自加压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广阔的空间,其作用发挥如何,关键取决于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如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有效履行职能,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只要积极寻找思路自加压力,就能较好地找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中就有用武之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推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问题将更加凸现,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问题将更加繁重和艰巨。就荆州区而言,要解决好涉及重大项目、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不稳定问题,我们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而对各类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必须以攻坚克难的斗志,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必须以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效。
(二)要在积极履职上取得新突破 。履行职能上取得新突破,是司法行政工作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要突出工作重点,在履行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要职能方面取得新突破,促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效。
第一,变墨守陈规为推陈出新,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抓好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是司法行政工作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展的重要环节。因此,要紧紧围绕经济中心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实践,力争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法治镇(办、管理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面达100%,基层法治创建全面展开。一要以“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优五”普法启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优进”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和法制文艺下乡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重点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真正把法律送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等每一个角落,让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到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切实提高执行力。二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地宣传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尽量预防和减少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障碍。三要针对新农村建设,宣传农村土地流转、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依法治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序发展。四要根据服务劳务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联合劳动人事部门,利用劳务输出培训、转岗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机会,选择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外出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促进劳务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