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导意识之编舞者基础问题
谢谢,博友youerw.com,不知我的回答,是否能让你得到一些什么?但是,你却让我得到一次思考和认知。
博友youerw.com给我一个问题:“对动作本身的含义要去理解、迎合,千万不要解释动作”问我是怎么认为的?
我看后不知怎样回答,似乎这个句子的说法,在其前后是有一个指向的。我便再问博友yckyjs,才得知是一本舞蹈编导的书上说的,是对编导而言的。
说实话,我实在是没有看过关于舞蹈编导的书。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自己忙实践,忙自己的思考,没有太多的时间关注这些。二是我也没有需求要看,偶尔拿上一本,多感觉是“大道理”,有的话语我也很难感受到“道理”来。那么,博友yckyjs问我的问题,我可能不能面对那本书回答,也可能书中想说明的,和博友yckyjs提供给我的信息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所以,只能就“对动作本身的含义要去理解、迎合,千万不要解释动作”这句话于编导的认知关系,谈谈我的认知吧。
“对动作本身的含义要去理解”这个概念,还算是好理解的。但对“迎合”这个概念,或者说是“为什么要迎合动作本身的含义”?确实不是太好理解。也可能这个“迎合”是说,动作本身的那个样子,与编导要表达的那个内心的“东西”要有一个“同一”含义。这也算是一种“迎合”那个动作本身的含义吧。作为舞蹈的动作,其实都是人为的把生活及生命表象的动作性,进行了“提炼”。如果要说有什么动作本身的含义,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动作的原含义,那是从生活及生存而来的。二是被创造出来,即非常舞蹈本体化地挂钩于生命体验和情感意象,情绪抒发的身体状态。至于“千万不要解释动作”这个概念,我便是不明白了,动作就是动作,怎么可能再去“解释动作”呢?动作有什么好解释的?因为,按照一个正常地规律而言,一个事物的外部存在,其一是那个事物的形态特征,其二是外部的存在,是人们可以体察,窥探于内部构造的途径。比如,一个人在哭的样子,使人们马上得知这个人的内心难过了。难道要为哭而哭,那不成为假哭了吗?一旦假哭,不就是代表其内心不难过嘛(当然,这里不是指内心难过时一定就哭,但哭一定是内心难过着呢)。动作是舞蹈外部的符号,人的身体已经在做动作了,怎么还能解释动作呢?难道是一边做动作,一边用嘴做解释,说明那个动作的含义?我实在不明白。我以为,编导出现的问题,尤其在初期的学编导阶段,容易犯的主要误区就是“没有舞蹈的逻辑”,即没有形成以舞蹈的语言意象和意识来表达人想要说的那个“东西”。往往习惯于文学逻辑(这是人类述说情感最普遍,直接的思文和方式)。舞蹈编导也会用动作来转成所谓的文学,这个文学就是编导试图以动作来图解所要表达的“东西”。比如,转圈的动作,就是表达“高兴”,“阿拉贝斯”就是表达“向往”,“倒踢紫金冠”就是表达“奋斗”和“悲伤”。可能,在一个个的作品里,是由转圈表达了“高兴”,是由“阿拉贝斯”表达了“向往”,是由“倒踢紫金冠”表达了“奋斗”和“悲伤”。但那都是编导们在舞蹈语言于作品时的那个总体符号下的选择。千万不要以为,只要转圈就是“高兴”,或者说转圈就能表达“高兴”的。重要的前提有两点:一是,动作与动作之间的关系和一定时间下的动作,组成了舞蹈语言的“意象和意味”,才可以说在这其中的那个转圈具有“高兴”的特指意义了。二是,舞蹈语言的确立是构建在一个作品的结构之中的各个环节的统一、合理,达到了视觉上的“意象和意味”的出现,才是那个动作于符号、符号于语言的存在和可能。也许,“千万不要解释动作”,可能说的就是这个问题,即不要让动作剥离于一个作品的整体构成,不要让一个被独立或孤立出的具体动作,来承担解释内心要表达的那个“东西”;或者说是以为就能够完成了表达内心的那个“东西”了;或者再说是自以为是的给动作安排上了“语言”,并认为这是人人都能看得懂和能理解的“语言”。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舞蹈逻辑的。其实,舞蹈及舞蹈作品,本身就是抽象的,它制造一种意象、意味和一种情绪的本质、本态,在这其中透出人类能共同感受、认知的意境和“语言”性的存在。而绝非被具体化了的“文字、口语”的形成故事,解释“东西”。
必须说明的一点,因为我没有看过那本书,没有一个宏观状态及那本书里所指的编导问题的具体针对,可能我说的、认为的,实在有误。
我以为,编导在内心积聚了一个想要表达的情结、意向后,那就是要转换或者说是选择“符号”了。而这个选择“符号”的概念,就舞蹈作品而言,基础一定是动作范畴的。所以,把心里想要表达的情结、意向,经过一个内心想像空间的“形象环境”,它可能是含糊不清的,还不能定位性的。但是,一定有了一些搜索或是滋生出一定的感觉,这个一定的感觉,就是一个“形象环境”在内心有所得到。它就会引导编导的动作符号的脱出和舞蹈作品构成结构段落的符号选择以及关系的建立。进一步说:“动作符号的脱出”,是由于在“形象环境”下,身体自主能动地演化那个“形象环境”,可以说,“形象环境”促成动作符号的脱出,而动作符号完成或者回归了“形象环境”及对此的外部化。再是由于“形象环境”的存在,促成了动作符号,必然会延续出“结构段落的符号选择以及关系的建立”。就这个概念而言,它是一种编导的布局意识,是由那个动作符号的“一”,派生出相关于“一”的家族成员的存在,即联想和合理的信息、样式(动作)的一系列的创生。我以为,这是一个编导的意识和基本规律之编导的能力。
那么,编导“对动作本身的含义要去理解、迎合”可能是指,让编导就“动作本体”要有非常专业性的体验和感悟,才可能发现和有能力让动作成为编导想要表达时的“表达可能性的存在”,而不是没有办法创生、选择、收索到能与表达一致的动作。我以为,“动作本身的含义”分为三种:第一是就人的生存而言,生命的存在方式必然就连带着一系列的动作本身,比如,劳动或是叫劳作的本身就是人的身体在动作。第二,就人存在的社会性而言,一些动作被确定为人们约定俗成的共性认知文化和语言。比如:拥抱、握手、招手、点头、伸出大拇指都知道这是表达“好”的概念。第三,人的心理活动及心灵世界而带出的身体动作本身的存在。就心理活动而言,可能是人的小动作,甚至是下意识的。比如一个思考问题时的低头,一个不好意思又好奇想看时的眼睛一瞥,一个不知所措时的搓手或抖腿等等。就心灵世界而言,它主要是指人的情感、情绪以及思绪或幻觉。这是非常生命个体化的,深藏于生理、心理空间之中的感觉、感受,甚至是非常没有逻辑,旨在生命现象之中的身体动作。应该说,这三方面的动作本身都是舞蹈的源泉和舞蹈的基因以及舞蹈的存在方式,也是编导认知动作的空间。可能,第三方面更具有被舞蹈演化于动作符号的空间及能动场,更具有舞蹈本质的抽象意象和意识。换句话说,它本身就是舞蹈本体的出发点,加之身体为载体和对身体的诠释方法,便有了舞蹈动作。
如果,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对动作本身的含义要去理解、迎合”,其实,动作本身的含义就是动作的性质及感觉。所谓的性质,就是动作可存在的“时、空、力”,即对待动作的“时、空、力”不同,而产生着动作的性质状态。比如,一个双手向旁伸展的动作,缓慢地伸出和快速的伸出,在正面做和背面做,或是放入地面在做,其动作的性质状态都会在视觉上发生变化,其性质也就不同也。所谓的感觉,就是不同的审美、不同地跳舞者,甚至是不同于对某一个动作的理解,都会让一个相同的动作发生完全不同的视觉状态,引发人们对此动作的不同感觉。这可能就是舞蹈的“科学”及舞蹈的奥秘。那么,上升于舞蹈创作及舞蹈作品而言,这个概念就更深于对舞蹈语言的运用、创造以及作品风格的建立因素。对观者来说,就是对作品的感受度和认知、共鸣的问题了。
其实,“对动作本身的含义要去理解、迎合”,就是要让编导本质地体验和感受到动作被身体运用了的那个状态而产生的“视觉效果”,相对把动作可造成的客观性,与编导那个内心所表达的“东西”构成有机的诞生和传递,让编导那个内心所表达的“东西”有了属于它的符号,形成媒介,这才是动作本身的含义。换句话说,对动作本质的理解与编导内心的表达构成了一致性,才是动作本身存在的含义。那么,从这个角度再认知,我就不以为,编导需要“对动作本身的含义要去理解、迎合”。而是,把“动作的不同性质和动作可形成的客观性,进行深入、深刻的认知,有利于占有动作的能力”。如能在编导身上建立起来,才可能打下做编导的专业基础。至于“动作本身的含义”就是编导的思想、作品的语言、风格形成了动作的含义,或者说是:动作的含义完成了作品的面貌及意味。我以为,从这个概念上说,它是一个动作为编导、作品服务的问题,而不是编导为动作服务的问题。只不过必须明白的是,一个编导如果不能对“动作世界”进行深入的感受、了解、认知,对动作的不同性质和动作可形成的客观性没有一个规律性的认知,对动作是什么,什么是动作没有敏感的悟性和能动性的话,他(她)就不可能有舞蹈作品的创作空间,他(她)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编导,他(她)甚至就不该做舞蹈编导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