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干部老刘因为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被区监委立案调查。结案前,审理室按规定对他进行审理谈话。老刘自知难逃政务处分,做足了心理准备,没想到这次谈话既找出了他违法的思想根源,帮助他认清问题,也鼓励他继续做好本职工作,这让他感觉既愧疚又温暖。谈话中老刘得知,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是政务处分法的基本原则,这也让他加深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于是给纪律君留言问,政务处分都有哪些基本原则?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纪律君”如是说】
上文中老刘的经历是监察机关落实政务处分法基本原则的一个体现。该法第四条规定,“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这三条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调整全部政务处分活动的普遍性规范,在政务处分工作中发挥着统领作用。实施好这部法律,必须在正确理解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将其贯彻到政务处分的各个环节,贯穿政务处分全过程。各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内涵如下: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党的领导是政务处分工作的“纲”和“魂”。党领导一切工作,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公职人员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批准手续。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我国国家机构应当遵循的宪法原则。政务处分工作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同时,也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政务处分的决定、批准等决策得到有效的执行。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务处分工作同样要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据以定案的事实,必须以收集到的证据所证实的案件事实为根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测、个人意志等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法律为尺度来衡量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坚持这些原则,就要在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时,在准确判定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全面考虑、统筹兼顾各方面因素,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恰当地确定对违法行为人的政务处分种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较重的政务处分;反之,则应当给予相对较轻的政务处分。总之,就是要做到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原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政务处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惩治与教育相辅相成,惩治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挽救和教育违法公职人员的一种手段。对违法的公职人员,既不能一味姑息、失之于宽,也不能片面从严,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严明法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才能充分发挥政务处分的教育、指引和监督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3):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19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