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文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体检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2):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4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