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传统的户籍制度存在的社会弊端
(一)导致城乡居民待遇的不平等
我国传统的户籍制度把城乡人口划分为两个相互分离的、不平等的社会群体, 强化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大量劳动力从农村进入城镇,但是长期以来不同等级的社会结构,造成了大范围的城乡居民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再加上各种制度因素上的影响,这些都是农村劳动群体流入城镇后无法与本地社会步调相融合的原因,因此他们通常被称为“农民工”。“农民工”是传统户籍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从职业身份来看,他们是在城市中工作的工人,从身份上讲,他们的户口是农民,双重身份的冲突让他们完全跟不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而是演变成为一个越来越被边缘化的弱势人群。我国目前农民工人数大约有2.69亿[3],他们聚集在城乡结合部,做城市中最苦最累的活,为城市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而他们不是城市户口,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各项福利待遇。正是这些原因,城市居民对农民工有很大的误解和认识上的偏差,很多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存在偏见。由于这种偏见的存在,从长远角度看,现行的户籍制度不仅无法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还有可能成为诱发社会动荡的因素。
(二)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资源配置是市场而不是制度,为了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力应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流动。改革开放前,严苛的户籍制度将农民与土地绑在一起,使他们没有自由迁徙的权利,不仅影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也浪费了劳动力。但是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不断有农民从土地中走出来,到城市中去谋生。由于社会结构差异的存在,在正常状态下,条件好资源丰富的城市对于人们有更大的吸引力,但要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却是很困难的。比如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三)拉大了社会差距
长期不同社会条件下的生活造成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各方面的差异,致使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就业机会、福利待遇及居住条件同城镇居民相比始终处于劣势地位。
1.城乡间不平衡的教育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教育经费、教学资源等都是向城镇输入,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与城镇相比存在很大的不足。城市和农村地区的人力资本积累的水平和阶段存在着明显差别,城镇人受教育程度要明显高于农村地区。教育是对个人今后发展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教育的“缺失”可能影响到人的一生。
2.户籍制度的影响使城市居民更容易获得工作岗位。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就业者同时存在,并且二者存在竞争关系,因此,城市政府把户口作为法律依据和鉴别手段,以此保护城市居民优先就业,采取各种措施方法限制工作岗位流入外来人口,并伴随着各种强制性手段。[4]
3.农民工不享受城市的社会福利。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大力发展城市职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各种保险保障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即使这些基础的社会福利覆盖率还很低,但是外来务工人员是被排除在外的,并不享受这一待遇。[4]一旦发生恶性冲击,他们精神上缺乏安全感和保护。
4.居住条件的不平等。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都是以租房居住为主,购房居住的还只是占一少部分,一些地区的人才居住证还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他们的住房根本得不到保障。而本地人口都有稳定的住房,甚至他们的住房大小和住房质量都处于比较优越的地位。[5] 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和路径研究(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25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