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背景
建设工程是一个周期长、消耗量大的生产过程,不仅受科技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受表现程度的限制及其客观过程的发展,工程费用经常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问题,通常称为“三超”现象,“三超”问题给国家经济建设及人们日常基本建设投资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对基本建设名目的立项、建设和验收等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了名目的正常开展,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费用管理,对有效控制工程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是工程费用各阶段控制的重点。由于施工阶段是“按图施工”,在施工阶段所进行的投资控制并不是控制工程费用,但控制新名目的成本可能会增加施工,名目投资多少在设计阶段的实际决策已经确定。做好设计概算是为了正确确定工程费用,避免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或呈现漏洞,减小投资缺口,减少概算与预算之间的差距,避免故意压低概算投资,最后导致预算超概算现象的发生。工程设计是建设名目来进行全面规划和详细描述实施用意的进程,是处置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是确认与控制工程费用的关键阶段。设计收取费用比建设工程寿命费用的1%还低,但只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有75%以上,据统计,在满足同样作用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降低工程费用的5%~10%,甚至可达10%--20%。因此,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的投资风险应当作为赢点进行详细的风险分析和评价。
本文对设计阶段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控制及风险进行研究和介绍,从而凸显出对于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控制及风险设计阶段的决策的重要性。
1.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名目费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相比西方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计划经济体系下,绝大多数大工程名目的投资主体是政府,客观上导致了费用控制与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名目投资者和实施者的利益分离以及管理能力缺乏。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步起手对名目风险性的认识,变化成之前的名目风险所产生的亏损都由政府承受的思路,开始推广“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原则,正确实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运营方式。
1.2.1理论方面: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风险管理的角度,一般是从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技术角度的方法,名目风险的方法,从工程角度,组织角度入手的企业资源计划等来进行的。
我国对风险问题的研究是在风险决策中,“风险”一词最早由周士富提出,1987 年清华大学郭仲伟教授《风险分析与决策》一书的出版标志着风险管理研究的开始。从此之后,相关学者和专家对风险分析进行了普遍的钻研:
章丛义(2006)在其研究中提出目前,在住宅建筑名目各阶段的费用控制活动中,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非常严重,其主要原因是费用控制的措施乏力,特别是对于设计阶段费用控制的机制和方法缺乏深入研究。虽然名目设计费用仅占名目全生命期总费用的l%左右,但在名目决策后,名目设计阶段的工作质量对名目总费用的影响却是巨大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名目费用额是设计出来的,而不是计算出来的。对住宅名目设计阶段的费用控制机制和方法开展深入研究是名目管理实践的迫切需要。
本文主要就国内现实情况 ,对名目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接费用控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其中主要指出了费用控制的影响以及重要性,最后提出了名目设计阶段费用对于费用控制及风险的建议。 设计阶段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控制及风险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