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大亮点。以此为指导,中央及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上海。广东等一线省市政府为起点,混合所有制改革迅速向纵深推进,2014年以来,已有超过20个省份公布了各自的国企改革方案,大体确定了论文网混改范围。目标及手段。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面临很多难题与改革风险,需要采取科学的研究理论及方法。否则,将不利于国有企业组织形态新常态“的形成以及新常态“下的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及质量提升。
一。行为经济学――研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视角
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传统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不断地趋向精密化。数理化。规范化,但始终是以完全理性人的假设作为理论基石,对经济行为人的研究几乎均侧重于如何在严格的约束框架下实现效用最大化。主流经济学热衷于运用严格的数理推导,尽管能够减少不确定性所带来的研究障碍,但完全信息与理性经济人的严格假设不可能成立,导致经济生活中往往出现主流经济学无用武之地的尴尬,遭到了众多学者的批判,需要对其范式及政策理念进行重新审视。
针对主流经济学存在的相应缺陷,行为经济学应运而生,修正了主流经济学传统假设的不足,对很多主流经济学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力的经济问题进行了更为客观的解释。与传统经济理论不同,行为经济学提出了三个有限“――有限理性。有限意志与有限自利。行为经济学指出,经济学家之前宣称利己性。理性行为的模式虽然能够给人们行为决策提供看似满意的行为规则,但现实中无人能够严格执行。行为经济学研究重点在于确定能够为一个新的。更为客观的人类决策模式提供基础的行为规则,以更为有效指导客观实践。
由于完全理性。偏好稳定的严格假设完全不符合现实,传统主流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注定难以完全正确地指导当前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到众多行为主体如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行为经济学所阐释的行为主体各种行为特征,可被用以分析相关主体的行为,实现对行为主体更为现实的描述与分析,弥补传统经济学分析与以其为理论基础的政策缺陷,为有效解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二。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1。自辩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自辩理论(Self-justificationTheory)认为,当决策者发现投资过程中反馈的信息与投资前不符合时会产生认知失调,而决策者会有动机消除这种失调,努力实现认知的一致。在自辨“的心理状态下,容易导致决策者在项目本没有什么希望的情况下恶性增资。
由于改革的复杂性及人的有限理性,政府及国有企业做出的混改决策不可能完美无缺,在改革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与预期目标的偏差。此时,决策者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继续按照原先的路径改革,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二是及时终止,会损失已经投入的资源。政府和企业决策者掌握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策权与执行权,成败与否关系着他们的政绩及声誉,如果事实证明决策不当或失败,将对决策者利益造成负面影响。一旦在改革出现偏差,决策者会出现认知失调,可能会因为不愿意承认失败责任及维护权威而千方百计地使不合理的行为合理化,从心理层面强化原生性认识,弱化认知失调,继续投入更多的资源来继续错误的混改决策来进行自我辩护,从而造成更多的损失。
2。沉淀成本效应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新古典经济学完全理性人的假设,投资者不应该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没成本。但现实中的决策者一旦事前进行了大量沉淀投资,便会为了不使沉淀成本失去价值,具有追加更多投资的倾向,即沉淀成本效应(SunkCostEffects)。一般而言,沉淀成本越高,沉淀成本效用越强。所以,现实中的经济人在投资决策时会将沉淀成本当作重要的决策依据,目的就是弱化沉淀成本效应,避免陷入沉淀成本的陷阱。
与以往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同,本次改革并不是国有企业的独角戏,非国有企业拥有了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地位,非国有资本不仅可以参股国有企业,甚至可以控股。而且,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功也必须要由优质非国有资本的积极参与。非国有企业一旦参与改革就必然要投入一定的资本,由于资产专用性,一部分资本会发生沉淀。如果混合效果不佳或者是失败,那么沉淀成本将无法得到补偿。所以,在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时,非国有企业会千方百计寻找更为合理,更便于自身退出,节省沉淀成本的手段。但是,当前尚没有完善的保障非国有资本利益的市场退出机制,造成非国有资本一方面想要参与国企混改,另一方面又害怕混合之后,利益受到损害而无法尽早退出,产生过高的沉淀成本,造成更大的损失。可见,沉淀成本效应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3。损失厌恶。现状偏爱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损失厌恶(LossAversion)是指人们对同样货币数量的损失和获利,损失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获利的快乐,往往进一步地表现为短视损失厌恶效应(MyopicLossAversion)。因此,改革的利益受损者会强烈地抵制改革,即使补偿也要付出相当高的成本才能够弥补损失所带来的效用减少。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打破国有资本对石油。电力。航空等传统垄断行业的垄断,引入外部非国有资本。短期来看,可能会对国有资本及既得利益者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来看,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助于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突破传统旧体制的瓶颈,收益远大于短期成本。由于损失厌恶效应,很多国有企业不愿意放弃当前的垄断优势,对短期成本估值过高,而对于长远收益估值相对较低,导致不愿意改革或者不配合甚至是阻碍。特别对于一些高利润的垄断行业,损失厌恶现象会更突出,改革阻力更大。现状偏爱效应(SatusQuoBias)是指人们往往倾向于维持现状,具有惰性,即使变化也会存在路径依赖,很难偏离现有框架。与以往的股份制改革不同,当前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强调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市场平等地位,要求国有企业改变传统的国有股一家独大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深入的混合改造。这些措施是对于传统国有企业模式的根本性颠覆,尤其是股权结构上,国有资本不必一定控股,对于传统体制下的一些国有企业而言短时间内很难接受。政府和企业尽管表面上声称要尽快转变发展方式,但是在实际行动中却受到现状偏爱效应的影响,更多在原有制度安排上进行简单修补,难以实现根本上的体制变迁。即使混改成功,混合之后的资源整合更为关键,否则无法发挥混改应用的功效。现状偏爱效应会使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对过去的经营理念。运营机制。管理体制及企业文化偏爱,不愿意适应对方,容易造成不同资本间的冲突,增加交易成本,影响融合质量。
4。羊群效应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羊群效应(HerdEffect)是指经济主体在进行不确定性决策时,容易受大多数人影响而丧失自我思考的从众心理,实质上是有限理性的表现。中央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以实现企业组织形式的混合化为最终目标,仅仅是实现转型的手段。当前的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国有企业未达到完全自主,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变迁方式。在中央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及国有企业纷纷开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案设计,一些省份更是拿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时间表,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国有企业全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这些举措虽然响应了中央精神,但在实际操作中,盲目跟风现象突出。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将混合所有制改革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担心自己的改革步子迈的小,跟不上形势,落后于其他地方,没有足够的耐心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足够的理解。调研,不顾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盲目混改,出现了定指标。下任务的行政性干预,冒进现象突出,实际上是用行政指令推动国企混改,背离了改革的初衷,导致混合所有制改革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
5。禀赋效应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传统经济学理论的一大基本原则是,支付成本与机会成本相等,意味着购买价格与销售价格大体一致,没有重要的财富效应。这一原则也是科斯定理所坚持的。但是,行为经济学家通过大量的实验证明这种假设不符合现实。Knetsch和Thaler(1990)通过代金券与杯子的交换实验证明,当行为主体拥有某种物品的产权时,对其的价值评价要远大于不拥有时,即禀赋效应(EndowmentEffect)。禀赋效应使科斯定理中无论初始权利如何配置都能达到一样效果的预测不成立,使产权交易双方在产权价值的估值上存在冲突,即使在交易成本很低的情况下,依然可能导致谈判破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题之一是国有股权定价。国有股权是否合理,能否得到交易双方的共同认可,决定着能否实现混合及混合质量。如果国有股权定价过高,不利于吸引非国有资本融合;如果定价过低,则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于禀赋效应的存在,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其估值较高。非国有企业没有所有权,估值较低。由此造成了双方利益的差异性,不利于融合谈判的达成。禀赋效应的存在需要国有股价的客观与科学,但当前国有股定价机制不完善,流通股权主要靠原值或净现值评估出来,无法正确衡量与确定国有股市场价格及其获利能力,因此很难协调好双方利益。
禀赋效应的产生是有条件的,环境(Context)对其有至关重要的作用。Loewenstein和Issacharoff(1994)通过实验证明,当一方当事人认为对一项权利已经拥有或特别应得时,会产生强烈的禀赋效应。通过多年的深入改革,中国的市场环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优化,对非国有企业制度上的歧视已经不复存在。但是,存在玻璃门“。弹簧门“,非国有资本想要进入垄断行业的难度依旧很大。在这种环境下,国有企业的既得利益者们认为已有的控股权及垄断地位是理所应当的,禀赋效应十分强烈,产权改革及股权结构优化的难度也就越大。
6。公平。自利服务偏见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平问题是经济学研究的难点。传统经济学对于公平的研究很多,但始终难以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研究结果。原因在于公平与人的主观心理联系密切,很难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出一个令所有人都满意的公平标准,而传统经济学偏好一致的假设决定了其不可能解决现实中的公平问题。行为经济学家通过参照交易(ReferenceTransaction)“进行了诠释。如果交易严重偏离了参照交易“,那么人们普遍认为不公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认为自己承担着很多社会性与战略性政策负担,理应享有更多的政府优惠措施与垄断优势。非国有企业却认为只有实现双方完全的平等竞争,消除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偏爱,才是公平的。可见,双方对公平的参照基准不同,导致双方在融合谈判中需要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
大量证据表明,人们普遍存在自利服务偏见(Self-servingBias)“,对于公平的判断带有自利服务性。由于非国有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存在很多问题,一些职能部门及国有企业出于保证市场控制力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考虑,对非国有企业存在偏见,只愿意转让少量国有股权,认为是公平的,而非国有企业自利服务却认为是不公平的,这就容易导致双方谈判陷入僵局。
三。行为经济学视角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行为经济学为我们研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要求我们在改革中重视人的心理因素。行为经济学的视角,本文提出如下对策:
1。正视沉淀成本,实施有效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非国有企业摆脱沉淀成本的负面影响,激发其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力。政府要建立完善的资本退出机制,规范相关政策法律,保证非国有资本进入行业后的合法权益。对于易产生沉没成本的资源如大型开采设备,要建立完善的交易市场尤其是二手市场与租赁市场,降低非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政府实行补贴,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等政策,补偿非国有企业的沉没成本,促进技术设备的更新。2。打破国企垄断,完善市场体系。坚持市场的决定性地位,塑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石油。电信。交通等垄断行业改革,逐步放开更多的垄断市场领域及业务,促进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充分公平竞争。从根本上实现政企分开,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独立性与竞争性,消除对国有企业不合理的倾斜政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严把合法管。合理关与监督关,做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准入服务,为非国有资本进入市场提供条件。以市场为导向完善国有股定价机制,规范国有股流通程序及通道,实现全过程的公开化,稳步推进国有股减持。通过这些措施,逐步转变一些职能部门与国有企业陈旧强化的思想观点,弱化禀赋效应,使其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革。
3。有序推动混改,弱化从众心理。2014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与以往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微调。这说明中央政府已经发现了各地各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一哄而上“。一混就灵“等现象。对此,中央政府应当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引导,出台更为详尽。有效的指导意见,即使发现纠正各地各行业的冒进,督促各地各行业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序推进。
4。提升综合素质,减少认知失调。提高国有企业领导者的综合素质,既包括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伦理观念等意识层面的软因素,也包括管理能力。决策水平。业务能力等硬件因素,这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可以抑制决策者的过度自信。反应不足或过度所造成的认知失调,保证混改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國洧企业混合所洧制改革的行为经济學分析【5290字】: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89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