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邻避效应及公众参与 邻避效应(英译:Not In My Backyard ,NIMBY),亦称邻避综合征、邻避情结、宁避症候群、保家症候、嫌恶设施或我家后院理论等,是用以形容新发展计划受到该区或邻近地区居民反对的词语。根据《牛津英语词典》(2006)的词源说明,1980 年,英国记者 Emilie TravelLivezey在《基督教科学箴言报》(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上发表文章:《Hazardous waste》,首次提出了 NIMBY(not in my backyard)一词,表达当时美国人对于化工垃圾特别警觉和反感,后被媒体、学术界广泛使用[2]。同年,这个词语由当时担任英国环境事务大臣的政客尼古拉斯· 雷德利(Nicholas Ridley)使用并且广为流传。一般而言,受到居民反对的新发展计划都是可以为附近的地区带来普惠的,有些基础设施的存在还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却会给附近的居民带去一系列的负能量。为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附近的居民会反对这个发展计划,或者提出把该设施建在别处的意见,只是“不要(建在)我家后院”[3]。 关于性质,认为邻避效应是正当性的学者提出,居民的邻避情节反而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相关的政策去解决邻避设施产生的负能量。马赛尼等学者认为,公众反对邻避设施的选址是理性的情感表达,且具有合法性,可以将邻避冲突、抗争看作是公众对此重视和影响政府决策的途径[4]。对邻避效应批判性的学者认为,居民产生邻避态度是一种利己、自私、非理性的行为。Mazmanian,Morell 认为邻避冲突、抗争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会使社会花费许多不必要的成本。Sjberg(2001)等学者认为,邻避效应是种舍普惠而重私利的行为。 关于解决机制,目前对于邻避效应的解决方案,有以下几个途径:1.经济补偿,通过相应的经济补偿去贴补邻避设施附近的公众,从而得以解决邻避冲突;2.政治补偿,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提升公众参与度、增加公众对政府决策的信任感,在邻避设施选之前提请做好相应的沟通,例如听证会、民意调查等,避免后期产生邻避冲突;3.普及有关此设施的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认同感,减少其对邻避设施的疑虑;4.新技术的引入,为防止邻避冲突做好技术支持。利用现有的客观性、中立性的技术去对相应的邻避设施做好检测工作,有利于避免事态扩大化。 关于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公众通过合法渠道,以个人或团体的名字积极自主地参与到民主协商与决策的规划中,从而影响决策结果的行为。有关邻避设施建址中的公众参与,国外学者 Futrell 在探讨美国化学武器处理过程中的邻避问题时指出,以往对邻避的相关修辞都与世界观、态度、信仰,如意识形态、对政府的态度、对风险的认知等相关,这一假设机制忽视了邻避运动中出现的重要的建构过程及其持续性[5]。Devine-Wright 认为,邻避反对是一种地方保护行为,这一行为是框架建构过程的结果。他在社会表征理论的基础上,采用了框架建构视角,建立了邻避反对的框架结构,并指出在邻避反对的不同阶段,民众依据建构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参与方式[6]。我国学者也十分关注邻避设施建址中公众参与的问题,王青斌认为虽然我国制定了邻避设施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制度,但是公众参与的实施状况却不容乐观,公众参与度的有效性较低[7]。程超、程德月认为如何在邻避设施的建址过程中将政府主导转换为公众参与,民主协商,并建立一套合理性的公民参与的体系使邻避设施规划的程序更好地协调公众矛盾,是邻避设施是否可以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8]。侯璐璐认为解决邻避设施选址问题产生的争议的基本在于建立起公民实权的公众参与机制,这样邻避设施建址的顺利进行[9]。郑卫认为邻避设施规划过程中需要实施积极的公众参与,以达成利害关系人之间意见的充分交流,减少矛盾冲突[10]。 电磁辐射类邻避设施建址中公众参与研究 (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43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