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文献回顾
1.2.1社会化养老的相关研究
早于1935年美国调适委员会主席、社会学家伯吉斯等人创立了以社会学家为主的“老年研究会”后改名为“老年协会”。当年针对老龄化这一现象提出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英国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推行社区照顾模式,即老年照护服务。20世纪70年代,社区照顾在英国各地已非常普遍。西方普遍推行的居家养老是以:“社区照顾”为补充后盾,西方学界主张大力发展社区服务 。1922年联合国通过的《老龄问题宣言》强调,“以社区为单位,让老年人尽可能住在家里”。在国外,社区养老不仅重视理论创新,而且重实践运用。不仅把老年人作为一个群体关注,也把老年人作为个体关注。在提供服务方面,他们不仅关注老年人的服务感受,也注重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感受 。从整个系统的视角出发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在国内认同传统居家养老服务的学者认为,从我国的文化传统,以及社会现状发展来看大范围推广社会化养老存在现实的可行性问题 。同时学者也尝试从各个视角解读造成当前养老问题的原因。对于传统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的弱化,被大多数学者认可和接受 。虽然造成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基于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现状家庭养老又有其长期存在的基础。伴随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未来对社会化养老需求将越来越大。从总体上看对当前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养老模式问题的研究上,且研究的对象大多以大中型城市为重点分析对象,以家庭和社会养老为主。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养老服务却是由社会来提供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
式,它的最大好处是老人不离开熟悉的家庭环境,充分利用老年人的住宅资源,实行开放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这应是最符合老年人意愿的、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也是将来发展趋势 。家庭养老仍然是目前中国养老的主要模式,这一养老模式对于解决养老问题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美国的研究资料表明,在老人获得的全部日常生活照顾中80%来自非正式系统。家庭成员在非正式照顾系统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1996年10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但是由于成年子女扮演的配偶、父母、职员等各种社会角色,这些很可能会同照顾角色发生一些冲突。居家养老绝不是以牺牲配偶子女的幸福、降低自身生活质量为代价的。西方推行的居家养老是有一定前提的。是一定要配以“社区照顾”为补充方式 。以北京为个案的的调查和研究显示,老人家庭的空巢化和高龄化成为中国都市社会养老问题的双重挑战。老年照料体系应以老年人自动互助为原则,以家庭支助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国际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保障 。研究者将社会化居家养老的优势归纳为,其对于对于满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对于解决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已经证实了其实际可行性、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研究资料。
(二)以机构为主的养老模式
机构养老是指以社会机构为养老地,依靠国家资助、社会捐赠、亲人资助或老年人自身收入形式获得经济来源,由养老机构统一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无偿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养老方式。在我国,改革开放前机构养老主要是指为了解决部分孤寡老人的生活问题,国家的民政部门设置的一些养老院,福利院。主要是收养社会上的“三无”(无直系亲属,无工资收入,无生活保障)老人,属于社会慈善机构。而在近年,由于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我国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中兴建的多种类种类的老年服务设施。目前国内对于机构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社会正由年轻型向老年型转化。老年人的患病率与年龄呈正相关。 小城镇社会化养老服务问题研究+文献综述(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4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