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1-0187-02
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采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真实判例或虚拟案例,充当法律职业角色论文网,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1]法学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相比,更加注重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师生间的互动,在教师的指导下,调动学生已有知识,进行交流讨论,相互启发,共同提高,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形式多样,包括课堂案例法(包括课堂案例讨论。案例分析。案例评析等方式)。观摩案例法。模拟法庭法等,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教学需求可采取不同的方法,可操作性较强[2]。为了增强案例教学法在民族院校法学教育中的作用,了解其实施现状及学生对此教学方法的认知,以四川民族政法系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学生为研究对象,探讨如何有效地在民族院校法学教育中应用案例教学法。
一。调研对象与方法
本次调研对象为四川民族政法系法学(藏汉双语)专业2012级学生56名,2013级学生64名,总共120名。
本次调研所采用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法,共发放调查问卷70份,回收70份,回收率为100百分号,有效调查问卷70份,有效率为100百分号;数据统计法,对调查问卷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文献资料法,通过大量阅读与法学案例教学法相关的专著与论文,对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形成科学的认识,为本文的调研与撰写奠定理论基础;访谈法,通过对四川民族政法系法学(藏汉双语)专业2012级。2013级部分学生进行访谈,了解其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及目前该专业此种教学方法的实施现状。
二。调研结果分析
(一)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学生对案例教学法认知情况分析
从总体上看,四川民族政法系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学生对案例教学法的认知程度是比较高的。在所有的被调查者中70百分号的人认为是了解案例教学法的,23百分号的学生认为自己听说过案例教学法,但不是十分了解,只有7百分号的学生认为不了解案例教学法。为了进一步深化关于被调查者对案例教学法认知情况的了解,笔者调研了学生对案例教学法具体方式的了解情况,96百分号的学生认为包括课堂案例法,86百分号的学生认为包括观摩案例法,68百分号的学生认为包括模拟案例法,其中57百分号的学生认为包括以上三种方式。由此可知:四川民族政法系在教学中是广泛采取了案例教学法的。
(二)课堂案例法实施效果调查分析
从调查数据中分析得知,31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实施效果非常好,62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的实施效果比较好,4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的实施效果一般,3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的实施效果不好。在认为课堂案例法实施效果非常好和比较好的被调查者中,84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综合能力,77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可以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58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可以增强师生间的互动。在认为课堂案例法实施效果一般和不好的被调查者中,有两位认为课堂案例法中所选取的案例没有针对性,所占比例40百分号,有2位认为实施课堂案例法时讨论不够充分,所占比例40百分号,有1位认为实施课堂案例法时课堂纪律较混乱,所占比例20百分号。由此可知:多数学生对课堂案例法是持肯定态度的。少数对课堂案例法持否定态度的学生认为,目前此种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组织实施和案例选择。
(三)在实施课堂案例法时学生参与度调查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58位被调查者会积极参与到课堂案例教学中,所占比例83百分号,12位被调查者不会积极参与课堂案例教学,所占比例17百分号。针对这12位没有积极参与课堂案例教学的同学,笔者又进一步调查了其没有积极参与的原因,其中7位同学不知如何分析案例,所占比例58百分号,3位同学害怕自己分析案例时观点错误,受到嘲笑,所占比例25百分号,2位同学对所讨论的案例不感兴趣,所占比例17百分号。由此可见:在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同学的参与程度是较高的,但那些没有积极参与到课堂案例教学中的同学也不能忽视。针对没有积极参与的同学,教师在实施课堂案例教学时应多给予帮助,但更重要的是同学应转变对传统法学课堂教学中以教师为主导的思想。
(四)课堂案例法中案例选择情况调查分析
从调查问卷反馈的信息来看,90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中所选取的案例应该是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例,41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中所选取的案例应该是推进法治进程的经典案例,81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中所选取的案例应该是与生活紧密结合的案例,51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课堂案例法中所选取的案例应该是与民族地区相关的案例。为了进一步了解课堂案例法中案例选择情况,笔者对四川民族政法系法学(藏汉双语)专业2012级。2013级20名学生进行了访谈,在访谈中多数学生认为目前课堂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与所学知识结合是较紧密的,但是与学生的生活结合不紧密,尤其是藏区的案例很少有所涉及。由此可知:学生认为课堂案例教学中所选取的案例应该是与生活结合紧密。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经典案例,同时应增加发生在藏区的案例。由于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学生都是来自藏区,将来绝大多数学生也会在藏区从事法律工作,因此增加发生在藏区的案例,便于学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将来参加工作奠定基础。(五)观摩案例法实施情况调查分析
目前,四川民族政法系所采取的观摩案例法包括视频案例教学法和去法院参加旁听两种具体方式,笔者对这两种方式分别进行了调研。100百分号的被调查者参与过视频案例教学法,但只有18位被调查者到法院旁听过案件审理,所占比例26百分号。在18位到法院旁听过案件审理的被调查者中,100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参加旁听可以亲身感受庭审程序,加深对法律知识的学习,41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参加旁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51百分号的被调查者认为参加旁听坚定了自己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定,没有被调查者认为参加旁听对自己没有帮助。由此可见:四川民族政法系在法学(藏汉双语)教学中视频案例法实施情况较好,但组织学生参加旁听实施情况需要加强。但是笔者在访谈中也发现了目前在组织学生旁听时存在的问题,如:法官讲方言部分学生听不懂;学生事先对案情不了解,不能及时跟上庭审的进程;旁听中部分同学注意力不集中等。
(六)模拟法庭法实施情况调查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50人参加过模拟法庭,占71百分号的比例,20人没参加过,所占比例29百分号,其中2012级的35名同学全部参加过模拟法庭,而2013级的35名同学中只有15人参加过模拟法庭。在参加过模拟法庭的50名同学中,认为目前模拟法庭开设效果非常好的有13人,所占比例26百分号,认为效果比较好的有24人,所占比例48百分号,认为效果一般的有10人,所占比例为20百分号,认为效果不好的有3人,所占比例为6百分号。由此可见:目前,四川民族政法系模拟法庭开设状况良好,同学参与度较高,同时呈现出2012级学生比2013级学生参与程度高的特点,原因在于,该系部在2012级法学(藏汉双语)班中开设了模拟法庭的课程,但在2013级尚未开设,2013级学生目前参与模拟法庭的方式主要有通过法学会及系部举办的模拟法庭竞赛等。同时,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该系部模拟法庭实施效果良好,同学认可程度较高。
三。启示
(一)精选案例
选择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基础。在访谈中,接受访谈的同学多数都提到了对案例选择的一些建议。为了提高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案例的选择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案例应与教学内容相契合,即具有典型性,以实现使学生通过案例讨论加深对法学知识理解和掌握的目的。其次,案例应与法治动态紧密结合,即具有新颖性,使学生通过案例教学了解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3]。再次,案例选择应与藏区司法实践相结合,即具有相关性,这是针对法学(藏汉双语)专业教学提出的特殊要求。
(二)在案例教学中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
案例教学更加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积极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在案例教学中有些学生比较活跃,参与度较高,有些同学相对内向,很少主动发言,教师应为每一位同学的参与创造条件,鼓励同学大胆发言,交流观点。在案例教学中,通过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到案件的整个过程,有助于学生掌握从事法律工作的技巧[4]。
(三)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包括课堂案例法。观摩案例法和模拟法庭法。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四川民族政法系在开展案例教学时,观摩案例法开展情况还需加强。在教学中有针对性的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不仅可以使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更加可以使学生直观地理解所学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因此旁听案例是开展案例教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观摩案例法中还包括视频案例教学法,此种方法通过观看视频的方法,让同学观摩有针对性。关联性。典型性的案例,形象生动,可操作性强。
由于法学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仅靠传统的讲授式的方法来学习法学是远远不够的,案例教学以其互动性。启发性。多样性等特征成为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教学方法,尤其是在民族高校开展法学教育更需重视此方法。
案例教学法在民族高校中应用现状调查研究
案例教學法茬民族高校中應用现状调查研究【3570字】:http://www.youerw.com/jiaoxue/lunwen_133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