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以人为本的民办高校勤工助学育人体系新功能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23-0017-02[ZW(N]
[作者简介]姜扬(1982―),女,江苏扬州人,硕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助理研究论文网员。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高校,创建勤工助学育人体系新功能
自2007年始,高校开始推行新的资助政策,每年投入500亿元,受助学生2000万人,基本上覆盖了90百分号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所以,做好高校资助工作,对于提高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有重大指导意义“[1]。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勤工助学工作逐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民办高校大学生通过课堂教学学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知识,但是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通过勤工助学,大学生寻找到了沟通理论与实际的桥梁,培育了自身的综合素质,磨炼了自身的毅力,打造了自身的职业道德。这既可以促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国情,又可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
二。民办高校勤工助学育人体系的现状与困境
(一)民办高校本身缺乏探索动力
民办高校与公办院校相比,职能部门精简,专职工作人员少,负责大学生勤工助学的部门和人员通常为兼职。大多数民办高校勤工助学工作只是简单地处理事务性流程:贫困学生提出申请→部门审批→学校提供校内。外助学岗位,同时学生申请勤工助学资金等。所以,民办高校而对勤工助学的定位往往局限在事务处理。经济助学上,忽视了勤工助学的思想育人功能,民办高校缺乏探索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的动力。
(二)民办高校学生的认识片面
对于民办高校的贫困生来说,许多同学的家庭条件优越,与自己的家庭条件形成强烈反差,这些贫困生在学习。实践中往往有心理自卑感。在参与勤工助学过程中,部分贫困生心理状态存在波动,羞于告诉同学自己在勤工助学。一方面,部分贫困生只着眼于经济收益,只注重报酬的高低,不在意勤工助学的无形价值。另一方面,对于缺乏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来说,综合素质的不足。语言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缺乏,都使得贫困生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这些都使得民办高校贫困生勤工助学工作育人功能无法得到体现。
(三)社会的认识存在偏差
对于民办高校贫困生来说,勤工助学可以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但是部分家长。企业人员等对于勤工助学的功能认识不足。他们认为学生在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习,特别是民办高校学生,底子薄。基础差,长期坚持勤工助学会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同时会伴随一些人身安全隐患。这些导致高校贫困生勤工助学育人体系发展缓慢。
三。提升民办高校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的意义
(一)促进民办高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勤工助学有助于锻炼大学生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团队意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实习能力;有助于锻炼大学生在工作中的心理抗压能力;[2]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二)满足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需求
参加过勤工助学的大学生在进入企业实践后,较容易表现出先进的理念。创业的热情。[3]勤工助学是实施创业培育的良好载体。高校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可以启发那些有创业意识。创业想法的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学习企业的运营。技术和发展,此外,也要积极为这些学生创造有利条件,譬如培训。指导等,逐渐形成热烈的创业氛围。[4]
(三)培养民办高校大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
贫困生经济上存在困难,部分贫困生内向。消极,害怕同学了解自己的经济情况。勤工助学为贫困生提供了自助的机会,鼓励贫困学生用劳动换取报酬。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大学生既培养了自己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勤劳节约的精神,又增进了自我管理的能力,还提升了自我意识。
四。以人为本,多渠道实现民办高校勤工助学育人功能
第一,转变教育理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勤工助学育人价值观。目前,国家。高校有很多针对贫困生的帮扶政策,贫困生需要正视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正视自己与其他同学之间的差距,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国家。社会对自己的关爱。民办大学的学生不仅要接受建设祖国的重任,更需要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培养自身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
第二,提高高校助学层次,构筑全面负责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的新框架。勤工助学让学生自立,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高校需要全面构建勤工助学的育人体系,发挥高校在人才培育。科技研究上的优势,帮助大学生把勤工助学与自我培养结合起来,使勤工助学与科技研究相互促进,既提供大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程度,又为民办高校科技研究提供更多资源和服务,促进学生和学校的全面发展。
第三,增强助学渠道建设,全社会共同参与勤工助学育人体系。社会。企业的参与。媒体的关注是构建勤工助学育人体系的有益组成。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民办高校勤工助学育人体系,这样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此外,各类媒体也应多关注勤工助学育人体系,发挥舆论的作用,宣传报道典型事例,营造全面育人的社会环境。
第四,规范法律体系,完善政府倡导的良好勤工助学育人体系。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勤工助学体系政策制定。工作执行承担监督职责。为促进勤工助学体系健康发展,政府教育部门应规范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监督企业行为,积极带领社会各界参与民办高校勤工助学育人体系的建设,关注勤工助学事业,全面构建以人为本的勤工助学育人体系。
拓展以人为本的民办高校勤工助学育人体系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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