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研究必须从存在出发,从人出发。人的宇宙地位和尊严根源于存在,具体而言,根源于人与其他类存在相比较而具有的价值论高度。人的这种地位和尊严又是人依靠其实践本质来获取并得以维持的。伦理学的实践品格与人的存在。人的本质具有根本的一致性。伦理学首要的基本问题是作为人我们应当做什么“,其中的什么“,如论文网N·哈特曼而言,是一个未出场的。先验的价值领域。这是伦理实践(有别于其他类型的实践)具有真正创造性。创新性的深刻原因。只有弄清楚这个领域,即弄清楚对于人什么是有价值的“这一伦理学的第二个基本问题,才能解决作为人我们应当做什么“的问题,并最终解决做人“的问题,人才能走向圆满。
一。存在。人与我
人即存在。存在乃整体。大全。无,随着存在的分裂和聚合而涌现出的类存在,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直接分有大全。这种分有一方面决定了它们都是存在,是类存在。人也如此,是一种类存在。这就是人的本体论意义。另一方面这种分有又使它们处于无根“状态。残缺状态。归依大全成为类存在的根性。然而,与自然万物接受大全引领,依靠生长。灭亡等手段归依大全而且永远难以达至大全不同,人主要依靠创造走向大全。人不仅能接受大全的引领,而且还能引领大全;不仅能达至大全,而且能丰富。塑造大全。这首先表现在人能创造。丰富自身。这就是人的伦理意义。价值意义。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即由此决定。因此,在本体论上,人与自然万物同质。同级。同在。在价值论上,表面上看,人与自然万物的区别在于,人是与自然万物相较有所不同的一个特殊的类,正如自然万物与人相较也是一些各不相同的类一样,人的使命就在于保持其作为类的特殊性,即保持其作为类的存在;深层次看,人具有新质,比自然万物高级,甚至高于存在,因为人是一种应当之物,能超越存在。在此意义上,人是万物之精华,包容万物;是存在之镜,包容存在。人与存在同在,没有人,存在就不再存在,不再完满。人即存在。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柏拉图将善的理念置于众多理念的顶端。
人的伦理性存在具有根本意义。人可以从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活动,人可以充当政治性存在。经济性存在。文化性存在。教育性存在,但这些存在无不以人的伦理性存在为支撑。事实上,如果人没有完成向伦理性存在的转变,人就不会拥有在宇宙中的地位和尊严。如果没有婚姻伦理,人在宇宙中的繁衍续存都成问题。因此,人。人之伦理性存在理应成为价值伦理学关注的焦点。
我“是人的一个类存在。如果说归依存在是人的根性,那么,归依人则是我“的根性。一方面,根源于人使我“承继了人的宇宙地位与尊严,这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未必伴我“终生。在这一点上,众多的我“是同质。同级。等高的。另一方面,我“的出生即我“与人的分离,从此我“开始了向人的归依和跋涉。我“的一生即走向人。走向圆满的一生,这是由我“的类存在决定的。途中我“可能被取消人的资格,可能一不小心自动离队,还可能凭借创造力量达成人,甚至超越人。丰富人。完善人。这是因为,人是应当之物,我“也是应当之物,我有机会成为人的领路者。换言之,人在存在的意义上有绝对的自由。在这一点上众多的我“因为伦理创造力的强弱和伦理成就的大小而显示出价值论上的高低。
如同人对存在的分有是残缺不全的,我“对人的分有也是残缺不全的。人的残缺性使其在宇宙中具有充分的施展空间,有绝对的自由,同时也具有巨大的宇宙使命。这是人之形而上学涌动的根源。我“的残缺性使我“在价值王国。在如何做人上具有充分施展空间,有绝对的自由,同时也具有巨大的人的使命。这是人之伦理涌动的根源。
我“生活于我“的残缺性中。由于我“的残缺性源于我“的存在,所以我“的一切活动都流露出这种残缺性。我任性。我偏狭。我自私,我温和。我豁达。我善良,我快乐。我痛苦。我烦闷,我行恶时因内疚和恐惧而烦,我行善时也因猜忌和结果的不定性而烦。一切都因我“而起,我深感做人难。而且,我还要时刻面对众多残缺性的我“。我生活在我“的海洋里,我整日在我“中挣扎,直到我“成为人,才能解脱。这可能需要无数代我“的努力,也可能幸运之神就降临在今天的我“身上。
由我“走向人是一段漫长的人生历程。其间要跨越我们。你。他等站点。我“每天都在钻入我们。你。他之中,受其排斥和同化之后再出来,同时人“也在排斥和同化我们。你。他。直到有一天我“成为并包容了我们。你。他,我“就成长为人,拥有一个人的存在。
我“直接来源于母体的我“。离开母体即我“的开始。婴儿期即我的前我“。母体的我“虽具有伦理意义,但前我“还不具有。这主要是因为婴儿还没有责任能力,还不能创造价值以扛起责任,其行为也就不具有伦理价值。直到我“在前我“面前出现,我才开始我真正的伦理存在。婴儿行为的最大特点是无理性。无我“性,仅靠身体直接亲近存在,这看看,那摸摸,这嗅嗅,那舔舔,与存在融为一体。其聪敏源于对存在的直观。体验。赋予婴儿行为以极高的理想伦理价值地位,目的是要有我“性的我回归而又超越无我“性的我,成长为人。
如上,我的伦理之路历经三个阶段:一是婴儿或前我“阶段。此时我“的理念还未出现,我是一个非伦理性存在;二是我“阶段,此时我一方面为适应世俗社会而力求摆脱婴儿期的稚气,一方面受人的召唤而力求超越我“,有时因我堂堂正正地做人而博来阵阵赞赏,有时我为一次诚实而付出昂贵的代价,有时我至大至刚,有时我胆小畏缩,我可能由昔日的小人进取为今日的君子,也可能由君子蜕变为小人,我被夹在善与恶。正与邪。苦与乐的中间,备受伦理煎熬。而且,只要我“性不去,煎熬不止;三是人的阶段。此时我已将我“从我的存在中连根拔起,任尔东南西北风,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我养我皓然之气,至死不渝。当然,我的这种洁身自好是一种不自由状态,只有我们都超越我“才有人的全面的。真正的自由。此时伦理学纯属多余。因此,伦理学真正要解决的是第二阶段的困境,即解决我“的问题。只有在我“阶段,我才具有丰富的伦理意义,才是真正的伦理性存在,是伦理价值的载体。在走向人的历程中,关键在于我“做什么,创造何种价值。
二。看。思与做
看是我接触存在的第一种基本方式。自生睁眼至死闭眼,看伴我终生。看是我向存在发射的光,此光照亮存在。即使不能思和做,我却能看,通过看洞察世间万象。在伦理意义上,看是一种能量,能产生伦理效应,因而本身是一种存在。看把我与存在直接相连,看其实是存在之中的存在,即是存在中的光。我就是通过此光直接把握存在。看即直观。伦理现象不比自然现象可以条分缕析,因而只能通过看。直观来洞察。看是我进入价值世界的惟一信道。看有内视和外视之分:外视是接触财物价值的主要方式,内视则是接触人之苦与乐。爱与恨。赞同与反对。意志与应当等内部态度的主要方式。
思是我把握存在的辅助方式。前我“阶段,我只能靠看把握存在,当我“面临于我时,我之思才开始。思的长度远不及我的长度。因此,思之对象的域界随我思的能力而消长。思是一种认识活动,哈特曼认为:认识归根到底是一种存在关系,也即一种存在的主体和同样存在的客体之间的关系。“[1]这种关系不同于看所连接的我与存在。伦理现象之间的关系。前者是一种主客体现象,在那里不仅存在是破碎的,而且主体与客体截然分开。对立。别尔嘉耶夫认为,思(认识)揭示的是存在。生命的秘密,哲学接近生命的本源;认识是光,这光来自存在,并在存在之中闪烁“[2](P7)。但是,思对于伦理研究并非多余。当我反思伦理行为。总结伦理经验时,意识的作用显露出来。思可以作为看。直观的辅助工具。
做是我接触存在的第二种基本方式。生命即生机。活力。其他生命在自然力面前意志薄弱。甚或只有顺从的意志,而我的生命在自然力面前则显示决定的意志,以至于我会不惜生命来捍卫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尊严。捍卫我在价值领域和人伦领域的地位和尊严。意志的力量不仅能为人伦立法,而且能为自然立法;不仅能立足于自然世界,而且能创造一个伦理价值世界。如果不这样做,在人伦领域,我就被取缔;在自然领域,我。人一并被取缔。生命。意志。做与我同在。做是我之生命发射的能量,是我生命意志发出的绝对命令。于我,做就存在,不做就不存在。事实上,如果说看和思与我的存在还能须臾分离,那么做与我就根本不可分离。我注定要做。
总之,对于接触存在来说,看。做是两种基本方式,思是一种辅助方式。它们虽然都是我向存在发射的能量,但价值领域只能靠前者来把握。思是迄今为止把握客体的有效手段。当今科学给人类造成的诸多问题,根源于局限于客体的思是一种不健全的理性。这种理性显然不能把握存在,更不能把握价值领域。然而,看和做能把握存在,自然也是根治这种不健全理性的良方。理性之思虽能引导做,使做省力,但这种引导毕竟有限,在思终止的地方,看与做会义无反顾地推进下去,才独立地前行,才真正地开始。正如大脑通过各类器械把月球搞得再清楚,人终究要登陆一样。其中的根由在于,做不仅能推进思,而且能匡正思,最根本的是做是人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
如果说思是一种有限理性,需要做和看来推进和修正,做需要看。思来引领,那么可以说,看。直观则具有无限性。它直接从存在出发,无须任何引领。它是发现价值。善的特有方法,意志则以绝对命令的方式将此价值。此善传达于我付诸行动。在伦理价值领域,关键在于我准备做什么,而这首先取决于我直观到什么是应当的,然后意志坚决地按此应当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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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伦理學的两个基本问题【3850字】:http://www.youerw.com/jiaoxue/lunwen_175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