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类是基于对“生命”理解不同,而对生命教育进行界定。这又主要包括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认为“生命教育是生命意识和生命价值的教育,其目的主要在于教育学生理解生命、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更高地提升生命价值。”[2]这一观点主要是从生命是自然存在物和多重生命视角出发来阐述的。持有这种观点的有张云飞、程红艳、伍红燕、杨月、刘慧、刘志春、任桂平等人。第二种,认为生命教育是人的教育,这是从生命与教育、人生的关系角度来解读的。“本真的教育是以生命为原点,关怀生命,提升生命质量的教育。”[3]现今我国较多学者都持此类观点,比如王北生、王云峰、冯建军等人。
两种不同角度的阐述有所交叉又有所涵盖。对于“生命”理解不同的第二种观点可能更倾向于广义上生命教育,将生命教育等同于人的教育,包含了一切与人生命、生活有关的教育。而认为生命教育是生命意识和生命价值教育的观点可能更接近狭义上的生命教育,围绕生命,外延可能更小一点。当然,如此看来,广义的生命教育涵盖了狭义的概念,而生命教育是人的教育这一观点又包含了生命意识与生命价值的教育。
本文所要讨论的生命教育,是针对学生生命历程中具体问题而开展的具体的、实践的生命教育,是关于学生生命意识、生命价值的教育,更倾向于狭义的生命教育。即生命教育“是以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内容,旨在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从而提高学生的生存技能、生活质量的教育。”[4]
(二)生命教育的意义
为什么社会对生命教育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教育领域对于生命教育的实践与研究也越来越重视?即,生命教育的意义究竟在哪里?要理解这个问题,需要从生命教育所涵盖的基本要素谈起。
第一,生命教育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在新课改中,倡导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而笔者认为对于生命教育这一课题,教师与学生都应该是主体。一方面,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生命认识、生命价值教育的时候,自己应该有一定的生命意识,对于人生的态度该是积极向上的,这在教育学生时会对学生的生命意识产生无形的影响,同样,对于教师个人的人生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学生作为生命教育的主体,同时也是生命教育的对象,对生命的基本认识以及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对其成长、人生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生命教育有特定的内容。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生命教育所要教育的是身心这一整体,并不是单个生命这一自然体。生命教育中的“生命”,包含着客观存在的生命,同时也包含着对生命的认识和对生命价值的定位,同样,在生命教育的过程中,不要逃避死亡的话题,而是要将生命的结束---死亡,作为生命教育内容的一部分。其次,生命教育进入课堂,并不仅仅是知识教育,而且是一种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和能力教育,所以课程设计要更加注重实践。最后,生命教育的主要目标不是让学生们掌握多少有关生命的具体知识,而是要让学生意识到生命的珍贵,意识到要珍爱生命、热爱生命,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发挥出人生价值。
由此可见,生命教育首先对于教师有很高的要求,可以促使教师有意识地提升自身的生命意识。其次,生命教育对于学生生命观的形成、自身生命价值的实现都有重要意义,能引导学生更好地面对挫折与困难。最后,生命教育进入课堂,联系生活实际,通过实践的方式让学生更能意识到生命的珍贵,更加珍惜宝贵的生命,促进学生更好地成长。 论初中思想品德课中的生命教育(2):http://www.youerw.com/jiaoxue/lunwen_59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