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文献综述
在现有的研究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的文献中,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第一类,绝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例如任国强、桂玉帅和刘刚(2012)通过整理和回顾现存的国内外文献。结果发现绝对收入对主观幸福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力较低,主观幸福感不会因为收入的增加而变得快速增加[1]。
第二类,相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例如杨沫和王岩(2015)运用2009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以效用函数和攀比理论为基础,研究了居民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结果证明:从不一样的收入分组来看,不同的收入组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不一样,相对收入能增强居民幸福感[2]。
第三类,综合考虑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比如罗楚亮(2009)利用2002 年的全国城乡住户调查数据,结果发现:相对收入和绝对收入都会对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且绝对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要比相对收入低[3]。才国伟和张学志(2011)运用2008年广东省成人调查的问卷所得到的数据,实证研究了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发现绝对收入对居民幸福感有正向影响作用,并且呈倒“U”型关系[4] 。
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数据来源差异和对收入的定义不同,得出的结果也就不同。而且还发现存在一个缺陷:相对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程度,一直都还没有人准确的研究出来,为了研究清楚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本文引入收入和收入的平方项加以研究,希望能研究出相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
3 计量模型设定与数据描述
3。1 变量的选取与说明
在进行计量经济学模型的构建时,本文将主观幸福感作为被解释变量,选取经济因素、个人特征、社会特征因素等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其中经济变量包括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个人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单位类型、宗教信仰,社会特征包括受教育程度和婚姻状况。因为问卷中幸福感是一个离散的有序变量,在纳入计量模型时必须对解释变量根据与被解释变量的关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对其进行经济与统计意义的检验来验证两者之间的联系。
(1)收入。本文引入了绝对收入absinc和相对收入relinc进行研究。CGSS2010问卷提供了2009年居民个人去年的全年总收入可以用来对绝对收入进行衡量。样本居民个人全年平均收入为35615。16元,收入最低的个人收入为300元,而收入最高者为90000元,贫富差距比较大。问卷中对您家的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属于哪一档?进行了调查,得到了1到5分别代表的:远低于、低于、等于、高于、远高于平均水平的5个回答,即可以用来衡量相对收入的大小。由于个体收入直接纳入模型容易引起异方差及有偏估计的问题,因此在模型中对收入取对数。本文通过对CGSS2010问卷提供的2009年居民个人去年的全年总收入所对应的幸福感数据进行整理发现高于平均收入水平的1111个居民的平均幸福感为3。9,低于平均收入水平的1550个居民的平均幸福感为3。69,说明收入水平的提高能增强居民幸福感。
(2)教育程度。本文将未受过教育折算成0,小学折算为6年,初中折算为9年,高中折算为12年,而大专及以上则统一折算为16年。按一般的规律来说,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会正向的促进居民的幸福感,也就是随着居民受教育程度的上升,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也会上升。有可能是因为教育程度高的人拥有好的工作,良好的教育可以让人获得很高的收入和比较高的社会地位,并且受过高等程度教育的人通常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居民收入与主观幸福感基于CGSS问卷的实证研究(2):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200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