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目前土地流转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完善相关制度法规提供依据,本文将根据江苏省9市18县66村的调研数据,深入研究江苏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了解土地流转市场的现状,认识举家迁移户及未迁移户在流转交易中的行为特征,为之后的政策调整及管理转向提供参考。
近年来,不少国内相关学者对土地流转市场的情况做了调研和总结:叶剑平2005 年的调查数据表明,当时中国的农地使用权市场已初步形成,但是发育缓慢,农地交易价格未充分显化,不正式的土地流转多。到2008年时,土地价格明显上升,达到248元/亩/年,大大高于2005年133元/亩/年的租金标准(叶剑平,2010)。2011年的调查则显示,在进行土地流转交易时,农户的合同签订意识不强,有67.24%的流转未签订合同,51.21%未约定期限(叶剑平,田晨光,2013)。根据另一份2013年的四省调查, 超过30%的流转是无偿流转(钱忠好,冀县卿,2016)。何欣(2016)利用2013年和2015年两轮29省全国性代表农户的追踪调查数据发现,目前农地的集中化趋势明显,农地细碎化的现象有所减轻。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比例不断上升,到2015年时已达到31.4%。农户户均土地经营面积也在上升,相应的,土地经营规模在10亩以下的农户比例则在不断下降。从土地流转面积来看,10-1000亩的土地流转面积最受市场欢迎(关艳,2011)。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村耕地流转面积为2.28亿亩,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7.8%(刘守英,2014)。总体来说,中国农地流转市场是有一定效率的。农民在土地流转市场上的参与度越来越高,促进了土地的集中,但也存在土地流转总体水平不高、农民签订流转合同意识不高等问题(钱忠好,冀县卿,2016)
虽然对于土地流转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现状诸位学者已经进行过全面的总结,但是对于江苏地区的土地流转市场现状的描摹,近年来的相关文献较少。此外,在讨论土地交易时,大多文献集中在交易成本(关艳,2011;国英,2015;冀县卿等,2015)、土地产权(钟文晶等,2013;吉登艳等,2014;肖卫东,梁春梅,2016)、土地经营制度(罗必良等,2014;赵鲲等,2016)等相关问题上,较少讨论流转参与者自身的特征,极少有文章进行过迁移户与未迁移户在土地交易市场上行为的对比。因此,本文将在此方面做出突破,全面了解江苏的土地流转市场现状,及举家迁移户、未迁移户两类农户在其中的行为差异。
通常学者在做土地流转相关问题的研究时,采用的抽样方法是“以人查地”,即依据对村庄中人口的抽样,对农户进行调查获取数据。但是这种抽样调查容易遗漏已经举家迁移不在农村生活的农户,而迁移户又是土地流转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因此这样的遗漏会对研究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土地的交易租金会被高估)。本文在此提出“以地查人”的新抽样方法来纠正该偏误,这有利于我们全面准确把控承包地流转现状,揭示不同主体土地流转行为差异和土地流转问题,将相关政策完善建立在坚实的数据基础之上。同时,本文将迁移户与未迁移户的承包地转出行为对比分析,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江苏省土地流转市场的现状,揭示已有研究忽略这部分样本造成的偏误。以上是本文的贡献所在。
本文接下来的结构:第二部分将具体介绍“以人查地”的抽样方法以及2015年调查数据的样本结构与分布;第三部分具体描述分析在江苏省土地流转市场上举家迁移户及未迁移户的决策行为差异,主要包括农户参与土地的流转情况(土地转出数量、面积、全部转出还是部分转出)、土地流转的人格化特征(流转对象、签约情况、与转入户之间的人情往来)、土地转出期限(是否签约、期限长短)、联合转出及土地细碎化消减,同时根据面访的未迁移户及样本总体数据的差异分析了通常的抽样方法会对结果造成的偏差;第四部分实证分析了迁移对人格化交易的影响;第五部分是结论及政策启示。 江苏农户承包地流转调查分析迁移户与未迁移户的对比(3):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24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