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真正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经济体制改革到90年代初期。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应当以“发展经济、稳定货币、提高社会主义经济效益”为目标。发展经济和稳定货币之间的非协调性使得两大最终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而在这个阶段,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被放在了首位。由于经济增长需要注入一定量超前增长的货币供应量以启动资源运转,直接结果就是货币与商品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最终引起物价上涨。1985年及1988年两次严重的通货膨胀都是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后果。当通货膨胀率过高时,央行为了抑制物价,必须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此时,货币政策的力度把握不好过大的话又会使经济发展陷入低迷。例如1990年经济增长率降至3.8%。所以,这个阶段货币政策往往呈现出松紧交替的局面,经济增长率和物价都频繁地大幅度波动,货币有效性被严重削弱。
第二阶段为90年代以后至今。我国央行始终坚持坚持低通胀、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多目标制。单一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建立在有效市场假说的基础之上,而我国处于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在市场化程度、货币政策运作和传导机制上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有较大差别,因此不应过分强调通胀目标。当然,这四个目标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这就要求央行必须立足具体经济状况,权衡四个目标找好平衡点。
3.2 中介目标的选择
3.2.1 选择标准
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是介于货币政策工具变量和目标变量之间的变量指标。从概念可以看出,中介目标充当着央行政策作用传导的桥梁。出于有效反映以及提高货币政策效果的考量,选择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标准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
(1)可测性
中介目标的可测性要求其必须具有明确以及合理的内涵和外延,而且要能够数量化。央行无需太大成本便可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准确判断工具的选择、组合、运用方向及力度是否合理有效。
(2)可控性
中介目标的可控性是指央行能对其要有足够的控制能力,即中介目标处于货币政策操作的作用范围内,且其变动应该在最终目标出现变动之前。此标准体现货币政策工具调节的灵敏程度。其具体要求是,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应用,对该指标进行有效控制调节,能准确控制该指标的变动情况和趋势。
(3)相关性
货币政策的本质目的是最终目标的实现,倘若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之间联系不稳定且不可预测,那中介目标既不能指导货币政策操作,也不能正确传递信号,引进中介目标就变得毫无意义,所以选取的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之间必须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具体要求就是中介目标和最终目标从经济意义亦或统计意义上来说都必须高度相关。这就意着央行只要能够达到中介目标,就极可能实现某时期特定的最终目标。
3.2.2 常用中介目标
(1)货币供应量
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优势在于:其变动可以直接影响经济活动;中央银行可以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其变动与货币政策意图紧密联系,可以直接反映货币政策导向;不宜将政策性效果与非政策性效果混淆。
但其缺陷表现为:央行对于货币供应量不能绝对控制,只能决定基础货币,对货币乘数则只能施加影响;货币政策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存在时滞。
(2)利率
利率作为中介目标的优势在于:既能反映货币与信用的供给状态,又能表现供求关系的相对变化;中央银行能通过货币政策较为有效控制利率;数据易得;作用力大,影响面广,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相关性高。 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分析(3):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28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