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金融相关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指金融服务商秉承“开放、平等、合作、共享”的原则,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为市场提供银行、保险、证券、网络借贷和网络众筹等服务的金融活动的总称。互联网金融采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有效实现了资金融通、支付和金融信息的传递,提高了传统金融业务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了根本影响。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1。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作为支付中介的非金融机构为收付款人所提供的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的总称;狭义上是指非银行机构凭借其深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与银行签约,借助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银行支付结算系统与用户间搭建桥梁连接两方的电子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的适用范围更广泛,成功覆盖了线上线下,不再仅仅局限于初期的互联网支付。从2008年起,第三方支付模式的融资特性逐渐显现,清算服务功能崭露头角,信用中介功能得到强化。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是在2011年5月份,标志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终成态势。通常来说,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非金融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是支付宝、财付通、网银在线、汇通天下等。
2。众筹模式
众筹,还可以称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资金缺乏方利用互联网传播的特性,引起公众对其展示的项目创意、资金需求的关注和支持,网友采用团购和预购的方式,为项目运作提供所需资金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众筹平台有点名时间、天使汇、众筹网、淘梦网等。不同的平台的运作模式在本质上是相似的,众筹平台完成一系列对资金需求方提交的项目策划的相关审核后,便为资金需求方在众筹平台的网站建立专属的页面,并在页面上详细介绍项目情况,以供社会公众根据自身意愿进行选择。国内最早的众筹网站是成立于2011年的“点名时间”,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时也曾被扣上了非法集资的帽子。依赖于开放的网络社区和大众的意向选择而运作的众筹模式,创造了大量的信息资源,不同程度上提高了企业解决问题的效率。
3。P2P网贷模式
P2P网贷(Peer-to-Peer Lending)是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需要借贷的人群和有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搭建桥梁,对双方进行充分的信息匹配后,帮助借款人选择有利的利率条件,也为贷款人共同分担交易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该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是拍拍贷、人人贷、陆金所、点融网等。P2P网贷平台主要有两种运营方式:一种是单纯的线上模式,企业通常采取视频认证、身份认证、银行流水账单认证等措施审核借款人资质,其特点是不进行线下的审核,资金借贷活动都在线上进行。另一种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借贷平台针对借款人线上提交的借款申请进行线下审核,但第三方借贷平台只是委托借款人所在城市的线下代理商,实地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近几年,我国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相应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恶意诈骗、卷款跑路和非法集资等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4。大数据金融模式
大数据金融是指以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为目的,实时、集中分析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挖掘客户的交易信息和消费信息,从而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的全方位信息的一种金融模式。这有利于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平台)制定全面有效的营销策略、准确把握风险控制的力度。因此,从大量数据中迅速获取有效信息,或是实现资产快速变现是大数据的关键。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金融服务、进行信息处理往往是以云计算为基础。具有代表性的是阿里小贷、京东和苏宁等。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管控研究(2):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97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