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伴随着中国金融业的不断成熟与发展,我国的保险行业始终保持着较快的增长。2013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1.2%,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全国保险公司利润总额达到991.4亿元。其中,寿险年度累计收入1.01万亿元,占比58.72%。2007年中国太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的上市,预示着中国保险业的公司价值越来越多地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保险公司价值的影响因素也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与普通公司有一定的区别,其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公司的收益一般发生在期初,只有当保险到期或者发生赔付的情况之下,保险公司才产生了成本,既约定支付的保险金额。因此,保险公司的保单收入并不是其全部的经营收入,在将这笔收入进行投资时,保险公司还需要留出一笔费用来预防赔付的发生,既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的利润表中的已赚保费是指保险公司将该段时间内的保费收入减去被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后所剩余的部分,其含义是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该段时期内的保险责任,将已赚保费减去退保金和赔付支出所获得的便是这一段时间内的保险业务收益,既由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带来的公司收益,保险业务收益的大小和责任准备金的水平有密切的关系,责任准备金是为防止当前的保险业务的未来赔付所提取的准备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属于负债项目,其数值的多少取决于精算人员对保险业务风险的判断。以会计准则中的谨慎原则为依据,保险公司在进行责任准备金提取的时候,应该更保守地预估未来的赔付支出,以应对可能突发的保单风险,但这样无疑就降低了当期的公司价值。因此,保险公司所经营保险业务的最终收益在财务报表上往往是以估计值的方式呈现的,具有很强的预计性。这样就使得保险公司的公司价值很难准确地被计算出来。
这使得研究者们在运用了各类研究方法和评估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目前,虽然在众多评估方法中,最为广泛使用的评估方法是内含价值法。内含价值法最早是在英国发展起来的,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英国寿险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恶意收购,其原因是针对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体系的不完全,其中对于未来业务价值的忽视是最为严重的,在这样的背景下,英国皇家控股保险公司首先质疑了现行的会计准则,并为了能够真实地反应寿险公司的价值,发展了内含价值法。后来T.J. Sheldon和A.D. Smitm(2004)为内含价值法开辟了新的领域,即“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MCEV)”,该方法着眼于寿险公司产品中的期权因素,将具有保证和期权性质负债的未来可能的现金流与其概率密度曲线相结合,计算出相当准确的负债价值。而后,P.J.L.Keefe和A.J.Desai(2005)总结了传统的内含价值法,将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与内含价值法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所具有的优势。Joanne Horton,Richard Macve和George Serafeim(2007)研究了市场一致内含价值法与公允价值法之间的关系,认为市场一致内含价值法符合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原则。
内含价值法能够兼顾寿险公司的当前价值和未来业务的预期收益,为公司提供正确的绩效评价与发展指导,为投资者与管理者描述出较为恰当的公司运营情况。
随着寿险公司经营方式的不断复杂化,寿险公司价值的影响因素也更加多样性。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虽然更多地考虑了市场因素以及保单合约的期权价值,但依然忽略了相当一部分影响寿险公司价值的因素。本文作者认为,未来的研究应致力于对这些因素进行甄别、分析探讨,研究他们的影响机理,提高模型的精确性。 统计分析方法在公司价值分析中的应用开题报告:http://www.youerw.com/kaiti/lunwen_204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