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年1月1日,长江集团购入甲企业5年期公司债券25000万份,面值为25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72%。长江集团将购入的甲公司债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为200万元。其它资料见下:
(1)2×10年12月31日,甲企业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40万元。
(2)2×11年12月31日,甲企业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60万元。
(3)2×12年12月31日,甲企业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70万元。
(4)2×13年12月31日,甲企业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80万元。
(5)2×13年1月16日,长江集团出售甲企业的公司债券,收到银行存款280万元。
注:以上各个会计年度的公允价值均不含利息,均不考虑减值损失,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实际利率10%,。
可供出售债务投资和可供出售权益投资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4):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105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