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结底,是企业的责任不明确,没有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将环境保护提上日程。没有远见的经济家只是看到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经济的长远发展,这些责任逃得了一时,却最终的后果还是要自己承担。假如企业仍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标,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忽略了环境污染防治,而不加任何投入,由此所造成的环境损害不仅没有给予换得补偿,而且也没有纳入生产成本,这将使中国的未来发展无以为寄。所以环境会计的引进和完善是明确企业职责的一项有利举措,因为在环境会计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承担的“环境责任” , 所谓环境责任是指企业对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应该承担的责任,它主要来自于道义上的环境责任、法律原因导致的环境责任和传统经济意义上的委托代理责任索引伸出来的环境责任三方面。
(3)、有利于计算国民生产总值
国民生产总值(GDP)自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就一直是衡量社会福利水平的指标,但是这种衡量模式并没有将环境成本计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体系中。最主要的两个影响是会导致国民经济指标的虚增、不能正确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程度。国内不少经济专家和环境学者反应,国民生产总值(GDP)是反应经济总势的重要指标,但是它没有排除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所产生的成本。
由此可知将环境成本考虑在内的国民生产体系才能够较客观、较准确地反映一国的综合经济实力。据多年计算结果显示,中国经济增长的GDP中,至少18%是依靠生态环境的透支所造成的。教正这一缺陷,世界银行的专家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这一问题开始探索,绿色GDP从现行GDP中扣除了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保护费用后的差额,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
二、环境会计在国外的发展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会计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在世界环境会计发展的基础上,欧美国家走在环境会计和环境信息披露的前端,为其他国家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借鉴之处。比蒙斯(F.A.Beams)1971年在《会计学月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文章;马林(J.T.Marlin)1973年在《会计学月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污染的会计问题》的文章,之后环境会计的研究和发展慢慢引起一些环境学者和经济学家的关注。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国家首脑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环境的四个纲领性文件,环境问题受到关注;联合国在1999年讨论研究通过了《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国际环境会计理论。
在西方环境会计发展的如火如荼的时候,我国的环境工作却并不如人意。《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中披露了我国环境的现状,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工业发展迅速,与此导致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加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着艰巨的任务。
欧美国家在环境会计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和贡献,值得我们借鉴。但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也必须重视自身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充分尊重历史发展的自然规律,在顺应国际惯例的同时,还必须考虑自身国情、循序渐进。
(二)环境会计在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企业、职工等对待环境概念不深入
环境问题实效性不足,说到底其根本是由中国环境法治在实践中不深入所导致。目前,中国的环境立法的数量以非常快的速度在增加,早期在环境立法供给不足方面的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环境立法体系日趋完整,一些主要的环境问题大都已“有法可依”。不尽如人意的是在环境法制建设迅猛发展的同时,环境立法的实际功效尚未达到人们的预期要求,更糟糕的是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并没有完全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立法目的,出现了环境立法不断增多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这一矛盾的现象。环境法有效性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政府在实际施行是不到位,其次就是企业和职工并没将环境问题深入贯彻。但重要原因是环境法律法规本身存在问题。由于环境会计发展历程尚短,环境法规在其建立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但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只有将这个问题从根上解决,环境会计才可更上一个台阶。政府的环境责任是指环境会计在其法律制定中所规定的政府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承担的环境义务,保护环境的公众性和通用性决定了政府环境责任的在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 中国建立环境会计的必要性及其存在的问题的研究(3):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1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