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总结,纳税策划概念有三个核心特征:(1)合法性:这是所有学者给出的定义中的相同点。合法性从根本上将纳税策划和不合理不合法的逃税漏税区分开了。纳税策划是需要运用到税法知识的财务管理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充分解读政策才能做到。(2)事先性:事先性强调纳税策划是一种预先的活动,即在生产经营之前就要进行策划。若在纳税义务已发生,既成事实后在考虑降低税负或递延纳税的手段不应被认为是纳税策划。(3)目的性:进行纳税策划的根本目的不外两种:第一,少缴税,节约企业的纳税成本;第二,实现递延纳税。众所周知,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尽量递延缴纳税款可以充分利用资金时间价值,保证企业的现金流平稳充裕。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种目的的前提都是不增加纳税风险。若纳税策划增加了企业的纳税风险,那是得不偿失的。
1.2国内外相关研究对于研究现状,分为国内综述和国外综述分别介绍。
1.2.1国内综述
我国税收策划较国外起步较晚,但依然有不少学者研究出了有价值的成果。就从我的文献阅读来说,有以下几点:
(1)在企业设立时,就对企业的类型进行策划,如成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等等。
(2)企业设立地点的策划,对于西部地区国家有相应的税收优惠。(3)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纳税策划,比如折旧政策和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4)将企业活动分为投资、融资、经营活动,分别进行纳税策划。但不难发现,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策划的研究多着眼于税收策划概念和方法的理论讲解,着眼于所得税法中优惠政策的运用,很少有结合实例的讲解和系统的策划方法。
1.2.2国外综述
国外税收策划起步较早,初期的纳税理论以“纳税最小化”为目标,之后逐渐形成了多套理论,比如“有效纳税策划理论”、“显性税收”、“隐形税收”等等。
国外的税收策划不仅有较多的理论形成,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很多的实践,企业在来办时会考虑税收问题,并有专门的税务师进行策划。税收策划形成一门具体的学科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1.3评述
综合上面关于国内外的研究状况,相对于国外,国内对纳税策划的起步较晚,目前正逐步从研究政策概念向实证研究转变。在实际中,现在我国企业基本上以自身策划为主,策划的工作都集中在财务部,愿意在外部聘请专家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纳税策划的企业少之又少。因此,纳税策划并不系统。一些纳税策划空有理论,而无法运用到实际中去。另外,进行策划的公司又有大部分是事后策划,在发现税负太大后才采取措施,事前对纳税策划的重视不足。更进一步讲,根据上文提到的纳税策划概念,事后策划并不能算真正的纳税策划。总而言之,中国的纳税策划想要真正运用到实践中去,引起企业的重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企业所得税纳税策划的具体内容
企业所得税内容丰富,体系庞杂,能进行纳税策划的方面比较多,下面就一些常见的纳税策划方式进行介绍。
2.1企业集团下属公司的类型选择
在下属公司建立之初,就可以通过下属公司的类型选择进行纳税策划。下属公司的常见类型一般有两种:子公司和分公司。二者的区别在于,子公司的独立的纳税主体,自负盈亏,独立纳税,这就意味着子公司的盈亏不能和母公司和其他姐妹公司互抵。分公司不能单独纳税,需要与总公司集团合并纳税,盈亏可以互抵。在现实中,起步阶段的公司初始投入成本较大,前几年盈利的可能性较低,所以选择分公司的形式,使分公司的亏损抵减总公司的利润,使得集团整体交纳更少的税金。比如,甲公司旗下有一家下属公司乙,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下(假定所得税率为25%),甲公司450万元,乙公司-50万元。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策划研究(2):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204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