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法规缺位。我国目前的会计法中缺少环境会计内容,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中都基本未涉及到环境会计的内容。在我国环境会计实务中,对环境会计对象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形式方面都没有统一可循的规范。同时,由于缺乏强制性的准则规范,多数企业不愿主动披露环境信息,这严重地阻碍了环境会计实务的开展。
(五) 企业没有建立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系统
首先是环境会计要素确认模糊。对于环境会计要素的界定,目前学术界尚无统一认识,主要有“三要素论”、“四要素论”和“优尔要素论”等观点。虽然会计准则对会计优尔要素的确定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环境会计的特殊性,目前对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尚处于理论研究阶段,还没形成成熟的确认标准和原则。实际操作中,如何对环境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仍然是个难题。
其次是环境会计要素计量混乱。众所周知,传统会计计量是以交易价格为前提的,而在环境会计中,由于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不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易,因此也就没有市场交易价格,所以,单纯以交易价格为前提就不能作为环境会计计量属性。目前,学术界就计量问题还没有统一的看法,国家在这方面也没有一个较明确的统一标准和具体的规定,因而使的实际操作缺乏依据,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导致各企业不能在环境问题上具有可比性。由此可见,准确计量是实施环境会计的重中之重,如果不解决计量问题,就无法进行会计的纪录和报告。
最后是环境会计披露。当前,我国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尚无统一规定,在披露的范围、内容、方式上都存在较大差异,使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我国尚难真正实施,缺乏可操作性。
(优尔) 与环境会计相关的专业人才稀缺
环境会计是一门由环境学、经济学、会计学等多种学科交叉渗透而成的学科,在具体运用过程中要运用到多门学科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如果没有扎实、全面的基础知识,那么应用起来会出现很多问题。但目前我国仍然按照传统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会计人员,会计学科里也没有设置相应的环境会计专业,因此大多数会计人员只对本专业知识掌握的较好,不存在真正的环境会计专业人才。
四、完善环境会计在我国的应用的相关建议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明确,环境问题是当今全球所关注的问题。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下,为避免在未来的世界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我国企业中开展环境会计核算及对外披露环境信息是非常必要的,是大势所趋。本人认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 理论与实务一定要相结合 环境会计在我国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6):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2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