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是国际上惯用的词汇,是将兼并与收购合起来使用,在我国叫做并购。
(二)企业并购的分类
1. 根据并购目标企业的股份是否受到法律规范的强制约束,企业并购的分类为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
⑴ 协议收购,即并购企业同目标企业的股东达成股份收购协议,进行股票转让,并得到被并购方一定比例的股份,该股份的比例具有控制权的并购行为。
⑵ 要约收购,即并购方先向被并购方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然后以特定价格收购被并购企业股东持有的股份,且持有的股份较大,对目标公司具有控制权,。其与协议收购不同点在于,协议收购不需要发出收购要约。
2. 根据并购的形式,企业并购的分类为股票收购和资产收购
⑴ 股票收购,是指并购企业用自己发行的股票来换取被并购方的股票,这种收购方式的特点在于不需要支付现金。就目标企业而言,股东不会丧失股权,但是却没有了控制权,更不需要承担经营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
⑵ 资产收购,并购企业以有偿对价收购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且不需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对被并购方而言,虽然获得并购方所出的对价,但仍然不会丧失所有权和控制权。
3. 根据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企业并购的分类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⑴ 横向并购,即并购与被并购方生产的产品是同一种,或着在生产工艺上,接近彼此的企业并购。旨在将小规模的企业聚拢在一起,形成集团企业,来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和达到规模效应,使之不被其他企业打败。但是横向并购会造成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减弱,更有可能导致企业垄断。有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会制约企业横向并购。
⑵ 纵向并购,是指强大的企业与自己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商及营销企业进行合并,即同供应商或者客户之间的合并。这种并购的优点:一是加强了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提高效率;二是节约了中间各项费用,降低成本;三是缩短了产品的生产周期,有利于加快产品的周转。旨在实现纵向一体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相互协作地生产。
⑶ 混合并购,即并购方与被并购方既不属于同一行业,又不是纵向关系的企业并购。混合并购包括产品扩张性并购、市场扩张性并购及纯粹的并购。旨在降低企业因在同一行业长期经营所带来的特定行业风险,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及发展能力。
4. 根据并购方是否取得被并购方的合并同意,企业并购的分类为敌意并购和友好并购
⑴ 敌意并购,即目标企业强烈拒绝并购企业的并购行为,但并购方并未放弃,或者并购方并没有事先与对方磋商,直接向目标企业的股东开出价格,或者发出收购要约的一种并购行为。站在并购方的角度,该并购的价格较高,且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撑;但对于目标企业而言,其得知并购方的收购意图后,其也许会进行抵制,通过采取反收购的方法。敌意收购并不比较容易。
⑵ 友好并购,是指某企业想要并购目标企业,在事先征得与对方进行协商同意后,双方就达成并购协议前进行各项并购条件的商量和研究,力图促使并购完成。一般而言,善意收购成功概率较大。
(三)企业并购理论
产业组织理论
生产者规模的结构是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对象,往往会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以及其对市场的影响。有许多学者对其进行探讨与分析,并得出相关观点,其中较典型的一位是贝恩(美国著名的产业组织理论学者、“哈佛学派”代表人物),他认为构成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有几点,如规模经济性、市场准入原则、产品差别化、产业集中度、纵向一体化等。贝恩的观点——产业集中度的上升,或者导致垄断的市场结构,究其原因是企业追求规模经济。哈佛学派认为,市场行为由市场结构确定,而市场行为又决定市场绩效。 企业并购的经济效益以国美并购永乐案为例(3):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25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