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以内 222,103.82 99.55 2,689.40 1.21 348,856.88 100.00 2,643.29 0.76
1—2年 1,003.00 0.45 100.30 10.00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223,106.82 100.00 2,789.70 348,856.88 100.00 2,643.29
2、 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错误
上面曾提到应收账款与其它账户混淆导致应收账款金额不准确,即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收账款弄混,所以导致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错误,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错误。同时因为虚假的销售收入、不合理的会计处理也导致应收账款的金额不真实,以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错误。另外,有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没有考虑坏账准备账户的期初余额,直接按比例计提,导致坏账准备金的计提金额错误。例如:某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2009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9000000元,2010年发生了坏账损失70000元,本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00000元,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3%。计算2010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错误的做法:2010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10000000×3%=300000元
正确的做法:2010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10000000×3%-(9000000×3%-70000)=100000元
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正确的方法与错误的方法计算出的数据差异很大,这也是直接导致坏账准备计提错误的原因之一。
(四)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处理不合理
1、 坏账损失的确认随意、账务处理不及时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审批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来执行。当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此笔款项已经无法收回时,经审批才能做坏账处理。如果随意确认坏账就会使得坏账准备计提基数不准确。坏账损失及其核算是应收账款核算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了解坏账损失及其核算首先要从什么是坏账开始。一笔应收账款在什么时候才能被确认为坏账,其条件通常是由国家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给出的。无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切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三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手里。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情况比较复杂,审计时坏账损失的确认很难,这就给一些企业可乘之机,钻法律的漏洞,弄虚作假。例如:某企业重新收回已经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账款时不入账,反而挪作他用;还有的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不予核销,长期挂账,完全不根据会计制度进行处理,这都将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实这都是因为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淡薄;企业对客户资信情况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特别是在当前买方市场形成的条件下,饥不择食,产品销售既不签订合同,也不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导致企业坏账的增加。还有就是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很多企业在加强全程管理的同时,没有充分、有效地利用好应收账款,当债权发生时只限于简单的管理,而没有利用应收账款转移风险、解决应收账款未回收时资金短缺的问题。所以,必须对坏账损失的确认和处理严格审计,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 应收账款审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审计策略(5):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3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