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引起代理人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视,使代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使委托人更全面地了解代理人行为责任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虽然内部控制信息只是众多会计信息中的一类,但是这类信息对于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市场的监管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其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既然代理人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就有责任和义务如实向委托人报告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由此可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种能有效缓解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冲突的制度设计,同时委托代理理论也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提供了逻辑起点。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概念最早由阿克洛夫等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于1970年提出,他们认为市场上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卖方掌握着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信息,买方恰好相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个典型后果。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经营者控制企业资产的运营,充分了解公司现在和未来的信息,而所有者由于运营的外部性往往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投资者的信息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而经营者出于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或不愿让外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真实情况等考虑,不会向外部投资者提供完全、充分、相关的信息。因此,企业经营者比投资者掌握更多的内部信息,于是在上市公司(信息供给方)和投资者(信息需求方)之间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其次在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由于各自得到信息的途径、时间、内容和用途,势必会影响到交易利益和成本,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仅有助于应对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的财务造假丑闻,还可以缩小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差异,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保证资本市场高效运转。论文网
2.2.3 信号传递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最早由斯彭斯教授于1974年提出:在商品市场上,信息优势的一方通过某些行为向市场上的信息劣势的一方传递商品质量信息,凭借其高质量信息从市场中获益。
信号传递理论假定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和管理层同时拥有相同的信息,但在证券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是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的,而是委托管理者进行管理。因此,股东无法掌握管理者的全部行为和能力,只能获取与其有关的不完全信息。管理者如若不对外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就无法充分了解上市公司具体经营状况,因而无法对其做出正确地评价,进行正确地投资。正是由于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者若能选用某种信号来将其私人信息揭示给投资者,让投资者在观测到信号后再与管理者签约,就可以根据产品的质量进行定价,这就是信号传递。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高质量的上市公司运用信号传递理论将内控信息对外公布,目的是与其它较次的上市公司区别开来,吸引优质资源,公司的股票价格会上涨。而那些不披露内控信息的公司则被认为是低质量的,其股价会下降。所以,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有足够的动力向外界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投资者利用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可以辨别出公司的质量,并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来购买其股票,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从而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 江苏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实证研究(3):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70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