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会计规范体系
会计规范是由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加工和披露行为的法律、法规、部门规范和准则构成,它包括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规范是《会计法》
《会计法》是一切会计工作的最重要的根本大法,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为适应经济环境变化和经济发展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会计法》进行了多次修正。《会计法》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是拟订其他会计法规,制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依据。修订后的《会计法》共七章五十二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突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立法宗旨;二是突出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规则;四是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作出了特殊规定;五是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六是要求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七是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做出了规定,要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八是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处罚力度。
(2)第二层次规范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文献综述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由国务院于2000年6月21日颁布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它根据《会计法》的原则要求,对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作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第三层次规范为具体规范会计实务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①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部分。基本准则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前提、13项一般(基本)原则、六个会计要素、三张报表、各主要项目的核算原则。企业会计具体准则是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和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的原则性规定,就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其程序制定的具体规范。按规范对象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共同业务的具体准则,如收入、存货、投资等;二类是有关特别行业基本业务的具体准则,如银行业、保险业等;三类是有关披露的具体准则,如仙境流量表等。
②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是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专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月度、季度、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分别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季度终了后15天内、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和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对外提供。
2.2.2 证券规范体系
证券规范是由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构成,共包括五个层次。
(1)第一层次规范是《证券法》、《公司法》等基本法律
《公司法》作为规范公司的法律,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了原则性的规范。而《证券法》是一部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基本法律,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了原则性的规范,明确了信息披露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确保了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法律地位,使得信息披露有关各方在具体操作时有法可依,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有着深远的意义。另外,它对证券发行和上市文件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报或重大遗漏,这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和原则。同时,它还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信息披露情况将依法进行监督,对因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探究(5):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72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