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食企业职能的特殊性是由国有粮食企业的特殊产权制度派生的。国有粮食企业作为企业必然具有企业性,必须从事一定的经营活动。但是国有企业又不是一般的企业,其职能并不是单一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它承担着特殊的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职能。这表明国有粮食企业在兼具企业性的同时,具有公共性。国有粮食企业的职能常常界于完全企业性和完全公共性之间。
(2)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性
尽管国有粮食企业是一个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为国家一个出资人。国家作为企业出资人,一般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级有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并不是由最高国家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中央政府)直接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
(3)法律依据不同
同所有其他企业一样都必须依法设立,但它们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相较而言,国有粮食企业设立的法律程序较其他企业更为严格、复杂。一方面,国有粮食企业往往享有许多国家给予的政策性优惠和某些特权,如某些行业经营的垄断性、财政扶助、信贷优惠以及在资源利用、国家订货和产品促销等方面的优惠、亏损弥补和破产时的特殊对待等。另一方面,它同时也受到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性限制,承担许多特别的义务,如必须执行国家计划、价格权限制、经营自主权的限制,要优先保障国家和社会需要,满足国家调节经济的要求,有时利微或无利也得经营等。
(4)主要功能设施特点
仓储物流型国有粮食企业是以存储和流通粮食为主的企业。在仓储方面,其主要特点是占地面积广,必须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固定的仓储容量,并且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便于储存粮食,防止粮食腐败或受虫鼠害。在流通方面,仓储物流型粮食企业面向粮食生产者(农民)和粮食中介机构(地方性的中小型粮库),从二者手中收购粮食集中在粮库统一分配;拥有独立的铁路线路、车辆、船只作为粮食发运设施。
2.3 内部控制的相关概念
企业内部控制是以专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通过全方位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
2.3.1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有助于管理层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内部控制由若干具体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组成,它们首先是为了实现管理层的经营方针和目标而设计的。内部控制可以说渗透于一个单位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单位内存在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的环节,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文献综述
2.3.2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结构
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程序管理。
环境控制即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
会计系统即指单位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单位的业务活动,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和程序。
控制程序即指管理者所制定的方针和程序,用以保证达到一定的目的。
2.3.3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理实施
一个单位要实行内部控制,重点应当在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授权批准、会计记录、资产保护和职工素质等重要环节组织实施。 国有粮食企业内部控制研究(4):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72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