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多数的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企业集团大多是采取子公司上市,而母公司不上市的模式。这一模式下上市公司仍然受整个集团公司的控制,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以及由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关联关系。企业集团相较于其他的企业,这种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是它的先天优势,这使我国上市公司与其关联集团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有了基础。在一些企业集团中,关联交易往往被用于转移利润或者掩盖亏损;关联方交易也可以用于节约交易成本和避税,因此在企业集团关联交易进行的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税收问题。进行关联交易的企业会从企业集团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降低税收成本,来实施集团的盈余管理。但是在我国特殊的体质背景之下,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和内部控制等问题,使得很多企业集团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税收筹划从而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但往往是以牺牲少数股东的利益为代价。
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以往盈余管理研究成果之上,从纳税筹划角度研究了关联交易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本文希望通过对企业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税收分析,讨论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税收筹划的方法,能够通过对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税收筹划盈余管理理论和案例研究,规避关联交易税收筹划引发的消极盈余管理。
(二)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论文网
本文研究方法主要采取文献研究、统计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关联交易与盈余管理的相关关系为主线,从纳税筹划的角度,重点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论文首先对企业集团进行阐述,包括企业集团的界定和组织结构。通过把关联交易按交易事项类别划分来研究关联交易类型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论文主要从货物购销、资金占用、费用负担和租赁四个方面进行税收筹划详细研究其影响情况。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实例分析了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税收筹划的内容,对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提出了建议。最后,本文通过案例得出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税务筹划与盈余管理的相互影响情况进行总结得出结论。
(三)创新点
1.研究角度创新。本文创新点是在已有的关于关联交易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的研究的基础上,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使已有的理论观点得到丰富,同时结合最新发生的社会相关事件赋予已有理论以新的社会意义。
2.研究内容创新。前人对关联交易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以及关联交易与纳税筹划的实证研究很多,但是没有研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分析,以企业集团为研究对象,研究企业集团通过关联交易税务筹划实现整个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集团概述
(一)企业集团的界定
1987年12月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在《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中认为“企业集团是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这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对企业集团进行界定,有助于推动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
1992年5月,我国发布的《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说明企业集团应具备的条件,规定“企业集团的必备条件:一是企业集团应有一个实力强大的集团核心,它具有投资中心的功能;二是其需满足多层次组织结构的要求;三是其核心企业与其相关企业间会形成资产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一个团体;四是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都要分别具有法人资格 。” 企业集团的关联交易税务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2):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78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