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制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及其运营特征
公司制的股投基金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所成立的,这就导致公司制股投基金不能像有限合伙制基金那样拥有高度的自由性。如同一般公司那样,有公司法人,建立股东大会、出资高的股东组成董事会、成立监事会。内部的各种决策也依据各种章程办理,基金的运营管里方面自然也就比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来的更加规范有效。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完善的法人管理机制导致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拥有合理规范的企业内部制度,但是这也丧失了它的自由性,不能够对不同项目设置不同的投资人,具有特殊状况的紧要项目也不能单独核算。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也使得公司管理变得更加轻松。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一切以《公司法》为重,何时出资,出多少资本,在过程中是否增加抑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等诸如此类在《公司法》中都又有法律条文可以支持,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不许出资人随心所欲地增资或减资来增强它的稳定性。《公司法》是公司制最大的靠山与支柱,不经过法定程序,遭遇了宣告破产、清算等,公司制的股投基金在公司存续期间都会一直存在,这也就导致公司制股投基金的稳定性相比有限合伙制抑或契约制来说要高。
有限合伙制的股投基金中,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日常运作的全权代表,投资人一般不能干涉,但在公司制股投基金中,投资人拥有强大的影响力,投资人控制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他们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以及在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上监督者基金管理者。虽然投资人并不能干预股权投资基金的正常运营,但是他们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在外面出资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来对基金进行审计,还能通过表决权决定重大的对外投资,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三)契约制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及其运营特征
契约制股投基金没有特殊项目机构,这是它与有限合伙制以及公司制股投基金最大的不同之处。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对契约制股权基金来说是并不具备的。
基金投资人、管理者以及托管人作为契约制股权投资基金的三驾马车是不可或缺的,实际上只需要通过这三方签订合同就可以成立基金,所以这所带来的好处就是它不用像有限合伙制以及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那样向政府办理工商登记以及税收缴纳等此类事务,大大减少了基金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成本。此外,契约制股权管理基金的日常开销很少,除了向管理者支付管理费用以及业绩报酬,像托管人支付托管费之外几乎再无开销,和其他两种制度相比又省下了运营成本的费用。
由于契约制股权基金其自身并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所以一切的对外投资都由管理者以他的名义进行,也就是说所有被投资企业的名义上的股东就是管理者,尽管他可能并没有出资。丰厚的投资收益以及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就导致管理者很难不利欲熏心,纵使他故意违反基金个同中的规定,投资者也只能按照合同中的规范加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追查管理者违约责任来护卫自身利益。是以即便契约制的投资基金相比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投资基金在前期成本方面相比而十分节省,但它对于管理者的道德要求也来得更高,显眼的道德风险可能会让众多投资者望而却步。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研究(6):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80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