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额的大小
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金额限制作为区分重要与否的标志,也就是一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金额如果比较少,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如果金额比较大,达到一定比例时也会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也认为其具有重要性。从金额方面来说,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国际上比较有名的会计公司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得到的数量指南为:1。税前净利5%~10%( 净利大时用5%,净利小时用10%);2。总资产的0。5%~1%;3。权益(净资产)的1%;4。营业收入的0。5%~1%;5。根据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比率,并选取同期会计报表中最小的重要性水平作为会计报表层的重要性水平。[6]
三、专业经验和职业判断能力
在一个企业,以往的会计师对项目判断的经验,若比较适当,可作为今后判断同一项目是否重要的依据。这样还可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保持方法的前后一致性。由于重要性本身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事项的重要性判断标准会随着时间、地点、业务性质的不同而变化。因此,要判断某一经济事项是否重要、是否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构成影响以及是否需要单独提供或揭示,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职业判断能力。此外,会计师还要考虑行业特点,细分各行业的重要性判断标准。目前,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立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为此,在会计实务界可针对各种具体情形、多种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适当的标准或规范,作为确定重要性标准的基本操作指南。
四、有关法规与案例文献综述
会计准则虽然没有制定重要性的具体判断标准,但也在相关的条文里作出了许多原则性的规定,如会计账户设置时重要性的运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时重要性的运用以及会计信息披露时重要性的运用等。此外,《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规范也都有关于重要性的一些规定说明。在国外,关于重要性原则的一些经典判断也经常被用来指导重要性的判断。当规范研究无法解决重要性判断通用标准制定这一难题时,会计实务界应当充分考虑实证研究的作用,通过分析、归纳、总结有关重要性判断的具体案例,得出相应的标准指南,以供日后参考。
这里以安然公司的事件为例:安然公司1997年发生了一项非经常性合同重组费用,负责签证的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所作的重要性的判断,曾建议安然公司调整1997年的年度净利润从1。05亿美元调降成5,400万美元。然而,依照安然公司当时的情况,其管理当局当然不会同意。因而他们就利用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向安达信的会计师主张说:这些错漏报的总差异0。51亿美元并未超过一般通用的重要性门槛,因为0。51亿美元只是正常年度净利润的百分之八,未超过10%。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安达信的注册会计师竟然也没有坚持其原先对重要性的独立判断。事件发生后,根据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呈报的数据显示,报告里虽没有说明所谓的正常年度的净利润数是如何计算的,但列明安然公司从1994年到1996年度的净利润,分别是4。53亿美元、5。2亿美元及5。84亿美元。这些都比1997年的1。05亿美元高很多。安然公司1997年净利润是明显偏低。[7]美国实务界对重要性门槛的订立有一套公认的默契做法,就是以税前净利润的5%(或总收入及资产总额较大者的0。5%)为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门槛,并认定低于门槛者就属于不重要项目;超过税前净利润的10%(或总收入及资产总额较大者的1。0%)者就应径自认定是重大项目;只有介于5%至10%区间的项目需要作重要性的判断。安然公司的0。51亿美元的调整项目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可见必重要性原则被这些公司利用,成为不当会计处理和推透责任的“护身符”。[8]这个案例中重要性的滥用已经引起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重视,对我国规范重要性水平判断的实践也有一定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重要性原则在会计中的应用(3):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87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