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研究的意义
与其因企业发生破产而要去完善破产清算会计核算,不如因破产清算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从而规范和完善企业破产。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后者的意义更要高于前者。破产清算会计内容和程序的完善主要是为了妥善的解决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而完成对破产企业资产的正确处理,最终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因此,合理的实现企业破产清算的处理,不仅能够完善整个财务会计领域的理论基础,更能在进行实务操作后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为新兴企业的成长提供宝贵的经验,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
1。2 文献综述
1。2。1 破产清算会计研究探索阶段
1。2。2 破产清算会计研究规范阶段
1。2。3 破产清算会计研究深化阶段
2 破产清算会计理论概述
2。1 破产清算会计的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体系所要明确的首要前提,是会计领域最基本、最基础的概念,是会计工作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传统会计目标包括:明确会计信息的用途,向什么人提供会计信息,哪些是有用的会计信息从而响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求,满足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企业决策人提供真实而有效的会计信息,使得各方都能够及时了解到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企业破产清算会计的目标主要是:能够客观、及时地将破产企业资金变现、债权偿付的有关会计信息反映给人民法院、清算小组、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并对清算过程、清算程序以及清算资料进行审核和监督以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合法和公平。以上主要是在破产清算处理程序上应当实现的目标。与此同时,在破产清算后续处理方面对破产企业的破产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及科学的分析,计划、考核、控制破产企业资产处理,提升破产企业最终资产变现的价值[2],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权益。破产清算会计对破产企业完成相应破产处理后,能够对破产企业破产缘由进行分析,在完成破产清算的同时,对破产行为进行规范,为破产企业破产行为的公平性、合法性提供依据,为新兴企业的发展提供向导以及为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提供保障。
2。2 破产清算会计的基本假设
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企业会计核算是以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以及货币计量假设为前提,从而形成全部会计工作的基础,这些假设对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破产清算会计的基本假设却与上述假设的界定有所不同。
2。2。1 会计主体假设
在理解破产清算会计主体假设内涵时,应当区分两个相似的概念:会计主体与会计行为主体[3],这是构成会计核算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开展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界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会计行为主体,顾名思义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产生行为活动的直接参与的机构和个人,是会计行为的执行和具体实施者。虽然企业已经申请了破产保护,但在法院正式宣告企业破产前,持续经营假设下的会计主体依然是破产清算企业,会计行为主体依然是企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但是,在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以后,破产企业就已经丧失了法人资格,企业不再对清算资产行使管理和处理的权利,而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企业管理人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在此基础上是否就可以认定破产企业管理人就是整个会计核算的会计主体呢?其实不然,当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虽然由破产企业管理人重新组建会计机构、聘用会计人员,取代了原企业管理控制层,成为破产企业实质的领导者,但是,在破产程序结束前,破产企业仍然存在,破产企业管理人仅仅是在破产企业实体存在的基础之上产生的,破产企业管理人并不存在因自身利益的引导而从事破产清算事宜。且破产清算会计的任务是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清算损益等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而并非对破产企业管理人的资产、负债、清算损益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由此可见,破产企业管理人只是破产企业的行为主体,而破产企业才是破产清算中的会计主体。但破产企业相较原持续经营性质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因此,破产企业会计主体与持续经营会计主体的内涵还是存在本质区别。文献综述 企业破产清算会计问题研究(2):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89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