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传》中崔莺莺的形象分析(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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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传》中崔莺莺的形象分析(2)


莺莺本是一位大胆追求爱情,勇于突破封建礼教束缚的女性,可是在她的反抗行为中却常常掺杂着犹豫不决、徘徊不定、顾虑重重。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导致莺莺具有双重性格的原因。
第一,莺莺所处的时代背景。莺莺生活在整个封建社会中政治较开明、思想较解放的唐代。“唐代社会虽然是中国历史上比较自由开放的朝代, 传统封建伦理对于当时男女间性爱的约束也显得相对松弛。”[5]但在婚姻和恋爱问题上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封建社会的固有框架。“犹重门第, 南北朝时之望族, 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赵郡二李, 这时仍称望族, 不与卑姓为婚。”[6]汉儒制定的“三纲五常”等一整套封建社会伦理道德,在当时是必须严格遵守的。它要求妻子必须要对丈夫片面守贞,女子要“从一而忠”。如果跟人私通,或又嫁一个丈夫,将招来终身不幸。可是同样的情况,对男子来说,不过是道德上的小污点,即一般所说的小节问题。即使另娶一个女子,也不会影响他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和个人的功名前程。在这种封建习气之中,再加之唐王朝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背景,造成了婚姻恋爱问题上错综复杂的状况:唐代士大夫阶层一方面由于沾染西北胡族的习俗,男女之间的接触比宋元以下较为自由;一方面由于封建社会门第的限制,聘财的需索,婚礼的繁缛,若非出身高门或少年科第得意,在婚姻上很难得到美满的结果。因此男女在结婚以前冲破封建礼教的藩篱,自由恋爱,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封建社会里,这种恋爱自由绝大多数是以悲剧终场的,这中间更悲惨的往往是女性的一方。白居易《井底引银瓶》说:“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人家女,慎勿轻许人。”[7]即为当时这种习俗,对女性一方提出的告诫。其原因就是依唐代习俗,每每新进士及第,将有高门贵族招他作女婿,如果过早地结婚,就不利于他们在功名事业上的进展;然而科举能否考取,何时考取,都难以把握。他们往往在考取前私自爱上某个女子,到考取后再明媒正娶,造成欢爱不终的悲剧,尤其是对女方。所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元稹笔下张生的负心行为,在男方看来不过是风流小事一桩,不仅没有受到斥责,反而受到称赞———“时人多许张生为善补过者”。这种“文过饰非”的“恶趣”,恰恰是唐代社会乃至整个封建社会一种极其反常的社会风气的反映。此外,我们还应该看到始乱终弃的社会现实的威胁,对崔莺莺思想斗争的重要影响。莺莺大胆地热烈地爱着张生,但又始终充满了哀怨和痛苦,她事实上并不曾得到过爱情的欢乐。她在写给张生的动人肝胆的信中说:“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及荐枕席,义盛意深,愚幼之心,永谓终托”;她赠给张生的玉环,意在“玉取其坚润不渝,环取其始终不绝”,可见她的爱情之深之坚。但是,读者又清楚地感觉到,莺莺的爱情又始终处于矛盾和动摇之中,并充满着哀怨。这又应该如何解释呢?这是否仅仅是封建教养带给她的局限性呢?我们且看作品写她与张生分别时的一段文字:
崔已阴之将决矣,恭貌怡声,徐谓张曰:“始乱之,终弃之,故其宜矣。愚不
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没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
因命拂琴,鼓《霓裳羽衣》序,不数声,哀音怨乱,不复知其是曲也。左右皆唏嘘。
崔亦遽止之,投琴,泣下流连,趋归郑所,遽不复至。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