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招投标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时间:2018-03-26 16:34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招标”实施14年来,中国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的招投标阶段。投标扩大初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的范畴,与逐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显著增加,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目前我国房屋建筑施工实行招投标的面积已占全部面积的85%以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标率在95%以上;水利工程限额以上项目施工的招标率接近100%。由投标政府投资项目和采购节省了大量的资金,以规范建筑行业,市场提供了更加切实的良好开局。目前不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民营资金投资项目也进入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投标,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20149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的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属于定性评价。一般的方式有两种:对投标文件征求各个部门意见,最后由首席经济师组织讨论而后评定;另一种是由各部门专家组成一个评标小组进行评审。不能否认这种定性分析的方法,受人们主观意识和权威效应的影响很大,导致给决策带来非常大困难。量化的评标方法是这项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国内外,近年来许多专家,提出了不少理论研究,并尝试在这方面。如何将评估工作系统化,理论化,怎么用数学模型快速而轻松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定正日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随着我国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招标评标办法逐渐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中标单位的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新的法令的规定为评标工作的有序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采取国际上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或者是比较投标单位的综合素质择优而定,从具体的评估工作中,以改变行为模式的想法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突破。在具体评标工作方面,经过多年以及各地的努力与探索,并借鉴国外评标工作的有益经验,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评价规定。由上海市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定量评标和两阶段评标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据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评估方法主要是百分计分法和综合加权评分法,二者合计占85%,而在许多城市,如广州在其施工招标评价方法明确规定百分评价方法。 实践表明,招投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缩短了工期,质量得到了保证,投资效率得到提高,遏制腐败现象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但是由于我国仍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有些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导致有些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淡薄,致使目前招标投标及评标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业主行为的规范性 我国的工程业主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真正意义的业主。目前我国虽然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但在一定程度上,我们的项目法人并不是真正的法人。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要求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融资、项目筹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以及项目竣工投产等全过程负责。我国现在的项目法人很少有能够对项目全过程负责任。 然而有些业主为了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会千方百计地逃避招投标。有些将工程肢解发包,有些则在工程招标中采取明招暗定的办法,还有些从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开始便量体裁衣,甚至索贿受贿得知标底,这些做法也致使评标中囤积了很多问题。例如,有的在标底上提供方便,有的在评标方法上“因人而异”,还有的在评标中打分不公平,出现了人情分、关系分等等。使业主的中意队伍中标率很高,招标成为了达到其目的的合法保护伞。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