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存在的道德失范(5)
时间:2016-12-20 19:31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媒体不应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逾越合理的限度,理应遵循若干图像发表的职业规范。因为在一些面对死尸和血腥的场面时,不是所有的人都感觉大快人心,作为媒体传播对象的的任何一个受众都是有着独立的尊严,而不是文学作家笔下的看客。尽管周克华犯下了滔天罪行,但他依然有人权,不知媒体这样公开死者的照片是否考虑过其家属的感受。同样作为受众的还有一大批未成年人,媒体是否考虑过公布这样的画面会给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怎样的影响,我们所能看到的媒体对生命的漠视,对死者的不尊重和对受众感受的无视。 (二)二次伤害 2012午8月14日华商报记者又一次采访周克华年迈的老母亲,当被问到儿子回来有没有给她带过东西或者钱时,周母摇头否认没有接受过周克华带回来的东西或者钱财。在听到儿子周克华的死讯时,她怔了有足足20秒钟,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几下。 针对媒体报道周克华事件,2013年1月16日《中国》发表知名评论员王石川的文章:拒绝红包却拒绝不了消费周克华老母。文章一针见血的指出,面对周克华老迈的母亲,媒体一再追问,一再将其置于聚光灯之下,其实已经是对新闻伦理的践踏。因为无论周克华再罪恶滔天,但是他的母亲是无辜的。 在面对破旧屋子里面的周母,各家媒体为了追逐所谓的独家新闻,为了吸引大众的眼球,一个个将手中的镜头对准了周克华年迈的母亲,没有丝毫的怜悯和劝慰。就这样一个母亲的痛苦与羞辱被肆意的放大,其手拿蒲扇遮脸的照片被无情的拉到各家媒体各大网站。失去了最起码的道德约束和人性柔软,对无辜采访者的暴行,是何等的残忍和可怕。将一个无辜的母亲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只是为了抓人眼球抢新闻,为了一的满足一些人的好奇心,当把手中的相机举起的时候,也将一个愧疚老人的尊严也无情的剥去。没有了道德的底线和职业的操守,新闻也是一种暴力。 作为媒体应该对自身的角色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对于广受大众关注热点事件的报道应该具有起码的严肃性,同时对无辜者的报道理应坚守基本的新闻伦理和道德底线,要把公众的认知引导和带领到一个正确的方向。 (三)泛娱乐化倾向 不知凶犯周克华从什么时候开始,在网络中得到了“爆头哥”的称呼,并很快渗透到部分传统媒体中,在网络上迅速走红。尽管有媒体呼吁,对一个无情的杀人犯不能称“哥”,这样的说法太过轻佻同时也是对受害人不尊重;还有的游戏网站研发出玩家VS“爆头哥”的枪战游戏;还有为凶犯建立了贴吧,技术分析“爆头哥”的逃脱公安民警之计,这其中不乏一些充满着猎奇和膜拜的心理因素。 2012年8月15日钱江晚报也对此作出回应:周克华在一两天前被毙了,那时能够叫出他名字的人并不是很多,但关于他“爆头哥”的绰号却是人尽皆知。我们知道作为普通民众可以对着杀人不眨眼的凶犯称“爆头哥”,但媒体却不能这么唤,这是社会的角色所决定的,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不应模糊自己的定位。对于一个罪犯错误的角色认定,不仅仅语言的表达失去了一定的分寸,更是失去了人伦理念滑坡的警觉。将凶犯周克华尊称为“哥”的说法是一种煽情娱乐的心态,不单单是对那些无辜亡灵的不尊重,也是社会角色之间的相互错位。 同时《中国青年报》称:近几年来,网民把马加爵称为“爵爷”,并为其写歌;药家鑫在监狱唱歌以博得人们同情;再到“爆头哥”引发网络狂欢。如今,很多媒体为了追逐自身利益而去挖掘人物和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以往单纯的犯罪事实报道已经不能满足于此,广度和深度的报道的确让人叫好,但部分少数媒体因过于想追求“新、奇、异”效果,却往往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例如有的对凶杀案件进行连续地报道从而加大炒作力度,这不仅偏离了公众正确的关注方向,也让案件在法律框架内不能得到公正有效的解决。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