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市场化背景下的财险公司经营转型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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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率市场化背景下的财险公司经营转型研究(2)


(一)完善健全车型定价模式,引入有效调整因子    7
(二)多渠道充分利用大数据做好产品设计    7
(三)加强财险公司非寿险精算体系建设,培养和引进精算人才    9
(四)提高保险技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    9
(五)大力发展直销营销渠道    10
(优尔)加强对优质客户服务,减少服务倒挂现象    11
四、小结    12
参考文献    13
致    谢    14
 
 
车险费率市场化背景下的财险公司经营转型研究
1983年,汽车保险正式更名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从此以后,机动车辆保险的业务量在财险中稳居第一,并在近年来继续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车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然而,客户满意度不高和业务盈利效率不高的现象同时存在,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即车险业务能力相对较低导致的粗放式经营。能力相对较低是表面,体制才是根本原因。因此,要在车险市场建立开放有序的统一竞争体系,来激发财险公司的经营活力和创新能力,提升财险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背景
2014年保监会提出费改的草稿,2015年第一批试点城市的费率改革已经开始,5月1日,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等优尔个保监局管辖下的地区作为改革第一批试点区域;随后,保监会再次宣布,自2016年1月1日,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为第二批车险费率改革的试点地区。
启动以来,截至2015年6月10日,根据初步掌握,第一批试点地区各保险机构共承保机动车444252辆,实现商业车险保费收入15.6亿元。其中,续保机动车312571辆。在续保业务中,消费者保费支出较去年增加的保单占比为22.2%,保费下降的占比为77.6%,保费持平占比为0.2%。试点地区车险消费者普遍获益,市场运行稳中向好。
(一)费率系数的变动
费改之前,我国商业车险费率厘定主要是以新车购置价为定价因素,收取的保费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关度并不高,费率也是有保险协会确定的一个大致区间,各大保险公司只能是在降低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增大保费的优惠系数,还有通过各种小礼物活动来获得价格优势。出险频率高的车辆与出现频率低的车辆之间,计算保费的费率差异不大,这从本质上来讲,付出价格与得到的服务不是一致,会导致车险市场一定的逆选择。
而费改以后,保险金额的确定是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车辆的零整比系数,还会综合驾驶人的驾驶习惯和家庭情况来确定费率,商业车险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改革后商业车险价格将总体平稳,低风险车主会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
1.商业车险保费的计算公式
商业车险保费=(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NCD因子× 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
表1 计算因子的解释说明
纯风险保费    附加费用率    NCD因子          (无赔款优待系数)    自主核保系数    渠道系数    交通违法系数
行业一致,由中保协统一制定、颁布并定期更新。    由各保险公司自行申报,经保监会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行业一致,中保协定期制定并颁布,通过平台统一查询使用,不同出险次数对应的NCD:    0.85~1.15    0.85~1.15    平台与交通管理平台对接。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