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影子银行的审慎监管分析(8)
时间:2016-12-20 21:2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3. 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 一是在对金融产品进行信用评级之前,必须先对其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二是必须公开用于信用评级的模型、数据等;三是定期发布透明度报告;四是欧盟证券和市场监管局有权监管已在欧盟市场上登记注册并领取执照的信用评级机构。 优尔、完善我国对影子银行的审慎监管 我们要辩证看待影子银行的发展,这要求我们既要在借鉴国外优秀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适当的监管措施,又要加强监管创新和人才培养,走在金融创新的前面,理性对待影子银行的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对影子银行的审慎监管,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 重构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原则 一是重构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方式,重视发挥宏观审慎监管的作用,并实现宏观与微观的审慎监管的综合使用,加强对影子银行混业经营的监管,改变我国原有的严格的分业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政策、监管机构。在微观上,各经营机构和业务由各自负责的监管者监管;在宏观上,以中央人民银行为首,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及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参与,资源共享,加强信息交流,创新监管方式,填补金融监管漏洞,打造系统完善的审慎监管机制。 二是重构我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原则,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方针,有针对性地实行差别监管,严格监控银行资金流动,防止信贷资金流入影子银行体系,逐渐划清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的业务界限,保证市场资金流动稳定的同时,规范对影子银行的审慎监管,实现对影子银行的高效监管,文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㈡ 构建金融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交流平台 影子银行的经营有着混业经营的特点,现行的“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不能满足对影子银行实行系统监管的要求,因此需要构建金融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平台,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充分披露信息、防范系统系风险,从而确立明确的监管标准和可量化的监管细则,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金融监管效率、降低金融监管成本。一种可行的路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监控标准,定期核算金融市场上的可测风险。具体而言,即由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及各各行业协会收集数据,并定期将相关数据汇总上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将利用收集的数据搭建金融市场数据信息预警平台,公开发布市场各类统计数据,让市场参与者可以及时了解相关的金融信息。 ㈢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首先要对现存影子银行的经营规模有个大致了解,将影子银行体系纳入监管系统,严格控制杠杆李,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经营行为。其次要加强风险预警工作,做好风险防控措施,发现风险苗头时要尽力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影子银行的风险渗透并扩大至整个金融系统,即建立风险隔离机制。再者要严密跟进影子银行的动态,打造一个动态协调、与时俱进的监管体系。 ㈣ 全面深化金融改革 建立发达的金融市场、完整的金融体系,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及时了解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快资产证券化、债券市场和直接融资等发展,推进各项金融改革以促进金融体系良性发展。与此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保证宏观调控传导顺畅、资金配置合理高效、金融创新活动蓬勃发展,使得价格杠杆能够调控资金供需平衡,压缩影子银行的生存发展空间,控制影子银行的发展规模,有助于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资金的安全性。在利率市场化下,利率管制得以放开,对影子银行有利有弊,通过利率市场化优化市场结构,并在此背景下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是有必要的。 (责任编辑:qin) |